众力资讯网

“恶人自有恶人磨”!2017年,杭州萧山,一名男子在KTV内强迫女服务员给自己提

“恶人自有恶人磨”!2017年,杭州萧山,一名男子在KTV内强迫女服务员给自己提供跪地倒酒的服务,女服务员拒绝下跪,男子竟将酒倒在女服务员头上,可出人意料的是,男子一离开KTV便遭到袭击,导致终身残疾,他随后向KTV索赔,但KTV方面声称并不认识行凶者。

这事儿当年 1818 黄金眼报过,地点在萧山临浦一家 KTV,男子姓陈,凌晨一点多离店,没走出五十米被七八号人持刀围了。右臂和前胸各一道十几厘米的口子,血喷得路人都躲着走,送萧山三院抢回来一条命,胳膊落了永久性功能障碍——这辈子重活儿干不了,端碗都抖。

网上一片叫好,“活该”“现世报”“恶人自有恶人磨”。可咱把话摊开说:陈某逼人下跪、浇酒羞辱,确实该骂,按《刑法》够得上公然侮辱他人,严重的还能碰寻衅滋事那条线。但他该挨的是法律的巴掌,不是七八把刀。

出门被人伏击,和店里那档子事,是两笔账。正当防卫的前提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陈某浇完酒、骂完人、结账走人了,侵害早结束了。这会儿冲出来砍人的,不管是不是看不惯他、是不是服务员亲戚朋友,都叫事后报复,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持刀致重伤——三年起步,十年封顶,团伙作案还得叠聚众情节。

别拿“替天行道”给砍人者洗。天有道,道在法院,不在马路牙子上的砍刀。今天你能因为“他欺负服务员”砍他,明天就有人因为“他插队”“他嗓门大”砍别人。这套逻辑一开,人人都是法官兼刽子手,街面比 KTV 包厢还乱。

陈某躺病床上反手找 KTV 索赔,这操作也够无赖。KTV 回得干脆:行凶者在店外动的手,不认识、没指使,凭啥赔?从《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看,场所责任管的是“场所内”和“场所延伸的合理范围”,人都走出大门上马路了,KTV 既没保管义务也没预见能力——除非陈某能拿出证据链证明是 KTV 经理指使的,否则这索赔就是碰瓷。

但 KTV 也别装纯白。陈某在包厢里逼跪浇酒那阵,经理是赶来调解过,没调和就放人走了。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场所对发生在店内的侮辱、滋事有制止和报警义务,真较真起来,陈某要是反过来告 KTV 没拦住他侮辱服务员、导致自己“激怒了对方”,KTV 多少得背点管理疏漏的锅。两边都在挑对自己有利的那截说。

最该警惕的是评论区那种“打得漂亮”的狂欢。把法外报复当爽文看,本质是把尊严问题交给暴力解决——可暴力一旦被浪漫化,下一个被“替天行道”的,可能就是你家亲戚、你同事、你在酒桌上多说了句硬话的那晚。陈某不是好人,但“好人坏人”的裁判权不能交给七八把刀。

这案子行凶者到最后也没见公开宣判通报,监控盲区、目击者零碎,真凶是不是服务员那边的人,至今是猜。可猜归猜,法理不糊:店里那笔陈某错,店外那笔砍人者罪,KTV 那笔看证据。三笔账分开算,才是成年人看事的方式。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