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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早报》7月30日报道,日本官方称将在2027年底前完成处理在华遗留化武

根据《联合早报》7月30日报道,日本官方称将在2027年底前完成处理在华遗留化武项目。中国官方则要求日本切实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及中日政府备忘录规定的责任义务,加速处理进程。

说白了,日本官方表态计划在2027年底前完成中国境内遗留化学武器处置工作,中方则持续敦促日方加快进度、完整履行相关义务,表面上只是双方就工程时限进行沟通协商,但事实上,数十年遗留化武处置进展长期滞后,日方多次延后工期,中方的催促,是要求日方正视历史遗留责任,不能继续拖延敷衍,绝非简单的工程进度磋商那么简单。

要知道,侵华日军遗留在中国多地的化学武器,是侵略历史留下的沉重祸根。按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及中日双边备忘录,日本作为遗弃方,理应承担全部资金、技术与实施责任,尽快完成挖掘、销毁工作。

多年来,多处遗留化武不时带来安全隐患,威胁当地民众人身安全与生态环境。日方屡次调整时间表,处置效率达不到预期,大量遗留毒弹长期埋于地下,风险持续存在。中方始终从人道主义角度推动项目开展,持续提供场地、安保等配套支持,但责任主体不容置换,加快处置是日方不可推卸的法定与历史义务。

更现实的是,工期一拖再拖,背后存在资金调配、现场作业管理等多重问题。日方不能只给出远期时间节点,更需要拿出清晰可行的阶段性方案。单纯划定2027年最终期限远远不够,中方需要日方落实分阶段目标,增加投入、提升作业效率,杜绝再次延期。一旦处置持续滞后,潜在安全风险只会不断累积。

而这标志着,遗留化武问题依旧是中日之间无法回避的历史议题。后续双方会持续就此开展实务磋商,中方将会持续紧盯项目推进节奏,持续向日方施压。这件事也持续提醒外界,日本侵华造成的各类遗留危害,至今尚未完全清零。

说到底,铭记历史重在落实责任。尽早消除遗留化学武器隐患,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日方应当拿出诚意,摒弃拖延心态,严格遵守国际公约与双边约定,投入足够资源提速推进处置工作,兑现自身长期承诺,彻底消除这一历史遗留安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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