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离岗乡村医生,退出后继续持业的话题,试想有这样一幅画面,一边是多年的乡亲患者求医,一边是退出后,身怀医技的乡村医生,由于某种规定,却眼巴巴地溶不到一起。
求医的求不着,看病的不敢看,患者被迫去医院,这是怎样地一幅画面,明知去医院会多花钱,也毫无一点办法。这些求医的患者,在村中确实得到了,乡村医生几十年的医疗服务,是有感情的。
再说乡村医生对村中每一个人的健康状况,都了如指掌,骤然不给看病了,也很不适应。放开禁令,让他们的执业证继续有效,继续为乡村们服务,不要限制,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个是医疗事故,得帮他们兜底,不能一出事故,就要乡村医生自己承担,行医证是卫生系统发的,行医看病也是被允许的,就不应该让乡村医生自己承担事故责任,可参考医院的处理办法。
另一个必备条件,是退出后继续执业,监督机构不能三日两头检查,以各种不规范理由乱处罚,否则干来干去还不够处罚的。适当放宽,不等于不管,在大的原则上,该严还得严。
这样退出后继续执业,还有一个好处是,完成传帮带的任务,对新入职的新手,起到委培的功效,让他们把学到的书本知识,迅速地转换成能治病的技术,这样可壮大基层的医疗资源,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自古有奸商,奸贼,奸臣,唯独没有奸大夫,凡看病的大夫,给患者诊脉开方,无不尽心尽力,能两副药治好,绝对不给开三副,这就是医者仁心的具体表现,作为医生,都恨不得尽快给患者把病治好,绝对没有使奸使滑之说。
特别是从赤脚医生过来的人,为人民服务,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思想,早已刻印在大脑中,根深蒂固,再难抹去,退出离岗后,再继续为村民服务,既体现了他们存在的价值,也方便了患者的求医之路。
还是那句话,继续执业,可增加点实际收入,弥补退出后补贴太少的缺憾,想想每月补贴二、三百元,怎么能够生活,又能够干点啥,对得起乡村医生几十年的辛勤付出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