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在餐厅喝到凌晨2点多,他喝大了,就决定找个宾馆睡一觉,他把车钥匙交给餐厅保安,没想到,第二天早晨,男子打开车门目瞪口呆,车里12000元现金和4瓶茅台、10条烟,被洗劫一空,损失了30000多。
男子赶紧报了警,可奇怪的是,警方一勘察,发现车子没被撬锁砸窗,财物却不翼而飞,而餐厅却说:我们没责任,一分不赔,你随便去告。
当事人是贵阳的周先生,财物价值表述为接近3万元。聚餐结束后,周先生没有酒后驾车,而是让弟弟把钥匙交给贵州宴酒楼值班保安,自己到附近宾馆休息。保安问清包间信息,收下钥匙并在工作群中作了通知。
第二天,周先生取回钥匙打开车门,现金、茅台和香烟已经不见。监控中有两名骑单车人员在车辆附近停留,但车辆没有明显撬锁、砸窗痕迹。
酒楼认为,车辆停在马路对面的空地,并非酒楼停车位,酒楼没有收停车费,保安只是临时帮忙看管钥匙。周先生却注意到一个细节,钥匙既然进了保安室,谁接触过,怎样保管,交接班时是否清点,就不能只靠口头解释。
2021年公开的一起福建三明案件提供了另一种判断思路。王某入住酒店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把车停进酒店停车场,第二天发现车辆被盗。酒店辩称没有单独收费,也没有接收钥匙。
法院没有只看收费凭证,而是审查酒店是否实际提供并管理停车场。王某依照酒店安排停车,停车服务与住宿经营相连,酒店却没有对进出车辆进行必要查验,最终被认定存在保管不善。
周先生的车辆没有停进正式停车场,这一点与王某不同。不过,保安主动接收钥匙并留下工作群记录,也可能让顾客形成车辆会受到一定照看的认识。
责任范围究竟只到一把钥匙,还是延伸到车辆安全,需要结合钥匙柜、监控、值班表和车辆数据判断。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过一起更直接的钥匙管理案件。2019年3月8日晚,李某到酒吧喝酒,将车钥匙交给酒吧管理。毛某后来从泊车台取走钥匙,又让已经下班的保安驾驶李某车辆送行,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法院查明,酒吧没有核实取钥匙人员身份,也未征得李某同意,便让第三人接触车辆,酒吧因此被认定未尽到管理义务,按过错承担30%的责任。二审维持原判。
这个结果让周先生事件中的调查方向更清楚。车辆是否移动过,车门何时解锁,工作群里谁看见了信息,钥匙是否放在开放抽屉,夜间有没有员工离岗,都可能成为关键。
如果钥匙始终被妥善锁存,盗窃人员又使用其他技术开启车辆,酒楼责任会减轻;如果钥匙曾被取走或管理混乱,酒楼很难完全免责。
2024年9月,江苏无锡王先生入住酒店后,按酒店指引将车辆停入地下停车场。暴雨导致停车场进水,车辆损失评估为8万元。酒店以免费停车和物业管理为由拒绝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免费停车属于住宿服务的延伸,酒店仍有管理和提醒义务。但王先生也应关注天气预警并及时查看车辆,法院最终判令酒店承担20%的损失。
无锡案件说明,经营者可能担责,顾客自身也有注意义务。周先生没有提前说明车内存有大量现金、茅台和香烟,会影响酒楼对风险的预见及赔偿范围。
《民法典》对未声明的货币和贵重物品有专门规则,并非收了钥匙就必须全赔,也不是没收费便当然免责。
盗窃人员是直接责任人,酒楼是否承担补充责任或者保管责任,仍要由证据回答。周先生眼下最该查清的,不是哪一方说得强硬,而是那把钥匙从交进保安室到第二天归还之间,究竟经过了哪些人的手。
信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