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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不外露!”陕西西安,女子贷款17万买二手车,和车行约定分36期还,原本今年8

“财不外露!”陕西西安,女子贷款17万买二手车,和车行约定分36期还,原本今年8月就能还完,结果6月的时候车行告诉她,还得再还一年,女子非常惊讶,一查才知道,当初工作人员仗着她啥也不懂,糊弄她3分钟内就签完所有合同,还偷偷把36期改成48期,坑的她得多还将近6万。

买一辆车,最怕的不是价格贵,而是你以为已经算清了账,几年后才发现,合同里还藏着一笔根本没想到的债。

陕西西安的杜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她贷款17万元买了一辆二手大众途昂,和车行谈好分36期偿还,按照计划,今年8月就能还清。可到了今年6月,她还完第35期后,却突然接到贷款方民生金融租赁的通知:贷款还没有结束,后面还要继续还一年。

杜女士当场懵了。自己明明只办了三年贷款,怎么突然变成了四年?

她再度仔细核对,方才赫然发觉,问题的根源竟隐匿于三年前签订合同的短短几分钟之中。2023年8月,她于西安三桥的“爪子”二手车行购置车辆。经双方协商,车价20.3万元,首付3.3万元,贷款17万元,需分36期清偿。

可签约当天,业务员把她带进了一场“闪电办理”。5份复杂的贷款和金融文件,从扫脸、确认到签字按手印,杜女士一共只用了197秒,也就是3分17秒。

业务员在旁边不断催促,说这些都是过户、提车需要的手续,让她赶紧点击确认。杜女士还没来得及看清合同内容,流程已经结束。她以为自己签的只是买车资料,没想到还款期限已经被悄悄改成了48期。

更早埋下的坑,是贷款金额也变了。

提车当日,杜女士收到短信,赫然发现贷款本金显示为17.6万元。这一数额较之双方事先约定的17万元,无端多出了6000元,着实令人诧异。她当时询问车行,对方只轻描淡写地解释,那是“前置利息”。这个说法听起来像是行业术语,实际上却让她在不清楚真实贷款结构的情况下,多背了一笔债。

此后,杜女士每个月按4916元左右还款。她一直以为再交几个月就能结束,直到民生金融租赁告诉她合同期限是48期,才发现自己已经多还了一年。

按每期约4916元计算,36期变成48期,单是多出来的12期,就要再掏近5.9万元。原本准备在今年8月卸下的月供,突然又压了整整一年。更让人难受的是,这不是临时增加的费用,而是从签字那一刻起,就已经被写进了合同

杜女士回头查找资料时,又发现自己手里一直没有完整的贷款合同。签约之际,车行借办理手续之名收走其身份证。不仅未交付纸质合同,对于电子合同的查看途径,以及账单明细详情,亦未明晰告知,让她一头雾水

消费者就这样被挡在信息之外。每个月只管按时还钱,却不知道贷款到底借了多少、期限究竟是几年、利息和其他费用怎么计算。钱一笔笔流出去,合同却始终拿不到手。

事情曝光后,杜女士找车行讨说法,得到的却是熟悉的推脱:车是车行卖的,贷款是第三方办理的,双方不是一回事。那名当初负责催促她签字的业务员,也不再接电话,甚至直接失去联系。
车行卖车,第三方做贷款,业务员拿佣金,金融机构收取费用。出了问题,每个环节都能找到一个“不是我负责”的理由,最后只剩下消费者自己面对合同和还款压力。

这也是二手车金融纠纷中最让人无奈的地方。很多人买车时只盯着车价、首付和月供,业务员说“利息不高”“手续简单”“很快就能办完”,消费者便以为大概不会出问题。可真正决定成本的,往往藏在贷款期限、融资租赁、服务费、前置利息这些不容易看懂的条款里。

有人听到“八个点”就以为利息很低,实际换算成年化利率后,可能达到18%,甚至接近24%。所谓“日息”“月息”“几分利”,如果不把本金、期限、总还款额放在一起算,听着便宜,最后可能比想象中贵得多。

问题还不只是消费者粗心。不到4分钟签完5份金融文件,业务员不解释核心条款,只催着点击确认;合同不主动交付,身份证被拿走,账单明细也不提供。此等做法,将信息差巧妙转化为牟利利器,所谓“自愿签约”的纯粹性也因此大打折扣,商业诚信与公平原则在这一操作中悄然受损。

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第148条清晰规定,若一方以欺诈手段,致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合同,受欺诈的一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合同。可真正到了维权阶段,难点往往不是有没有道理,而是能不能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故意隐瞒、诱导甚至篡改了关键内容。

杜女士已向警方报案,同时分别向12345热线、金融监管机构以及民生金融租赁总部发起投诉,以合理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她能否追回多支付的钱,还要看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以及现场办理过程等证据能否串起来。

时间容不得拖延。依据《民法典》第152条,受欺诈方需在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切莫贻误时机。等发现问题时,距离签约已经过去很久,维权空间可能会被进一步压缩。

买车可以赶,签金融合同不能赶。车开出店门只需要几分钟,发现合同有坑,可能要用几年时间和近6万元的代价去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