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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满足你?”一对刚刚订婚的年轻情侣,同居4天,女方就果断提出退婚,全额退还

“我没有满足你?”一对刚刚订婚的年轻情侣,同居4天,女方就果断提出退婚,全额退还13万彩礼和三金,男方觉得人格受到侮辱,要索赔十万精神损失费。

两人都是湖南本地人,经由亲友介绍认识,初次相处期间,两人没有发生任何矛盾,双方家长也十分认可这门亲事。

相处数月之后,两家敲定订婚日期,男方按照当地婚嫁习俗,向女方支付13万元彩礼,同时购置全套三金首饰。

为了提前磨合婚后生活,增进彼此感情,订婚结束后,女方主动搬到男方家中同居生活。

谁也没有想到,短短4天的朝夕相处,彻底打碎了女方对这段婚姻的所有期待。

正式同居之前,两人见面次数有限,相处时间短,彼此都刻意展现最好的一面,隐藏了自身缺点。

朝夕相处之后,男方的真实生活状态暴露,各类生活陋习和性格问题全部显现。

男方日常个人生活邋遢,日常洗漱敷衍,衣物随意堆积,同居的四天时间里,所有家务全部堆积给女方打理,男方懒散躺平。

除此之外,两人在生活作息,消费观念,待人处事上都存在巨大分歧,频繁产生隔阂。

最让女方无法接受的,是两人私密相处状态不契合,沟通存在严重障碍,根本无法正常磨合。

女方清晰意识到,短期相处尚且矛盾不断,如果勉强结婚,往后几十年的婚姻生活只会充满压抑和争吵。

经过4天的冷静思考,女方下定决心止损,不愿将就凑合一段不合适的婚姻。

同居第4天夜里,女方主动跟男方及其家人坦诚沟通,明确提出解除婚约。

为了最大程度弥补男方损失,避免两家产生经济纠纷,女方主动承诺,13万彩礼和三金首饰全额退还。

同时女方主动承担订婚仪式产生的部分开销,女方态度坚定,没有拖延犹豫,也没有找任何借口推脱责任,主动承担退婚带来的经济损失。

本该好聚好散的事情,却遭到男方和其家人的强烈反对,一家人完全无法接受短期订婚就退婚的结果。

短短4天就被女方退婚,让自己和家人在亲友面前颜面尽失,心里承受极大压力,自尊心严重受挫。

男方认定女方的行为让自己遭受巨大精神打击,生活和心态都受到严重影响。

即便女方愿意退还彩礼和三金,男方依旧不肯罢休,当场向女方提出索赔要求。

男方以名誉受损,精神受创为由,向女方索要十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以此弥补自己的心理落差和面子损失。

这个无理要求被女方当场拒绝,女方明确表示,自己已经承担所有经济损失,没有义务再支付额外赔偿。

僵持不下的情况下,两家选择求助当地村委和社区调解人员,介入处理这场婚约纠纷。

工作人员明确,婚约不受法律强制约束,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任意一方都有权提出解除婚约。

女方主动返还彩礼,三金,还承担了部分订婚开支,已经完全履行自身责任,不存在任何过错。

男方提出的十万元精神损失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属于个人主观诉求,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调解人员结合民俗规矩和法律条款,对男方及其家人进行耐心劝说和普法讲解。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沟通,男方一家最终认清现实,放弃十万元精神损失费的索赔要求。

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方案,女方如约退还13万彩礼和所有三金首饰。

男方放弃所有额外索赔,双方正式解除婚约,从此互不干涉,彻底了结这场四天婚约纠纷。

短期同居看清彼此本性,及时止损放弃错误婚姻,远比婚后常年磨合争吵、最终离婚更加理智。

女方主动承担所有经济损失,不占对方一分便宜,不拖泥带水,处事坦荡通透。

反观男方,在没有任何实质损失的前提下,执意索要高额精神赔偿,本质是无法接受婚恋失败,执念于个人面子。

婚姻从来不是面子工程,也不是既定流程的任务,核心是两个人性格、生活、三观的双向契合。

短暂相处发现问题,及时终止错误的婚恋关系,是对彼此人生最大的负责,也是最稳妥的选择。

主要信源:[湖南广电寻情记-试婚4天速“降温”,准新娘要退婚,“跟他在一起我会痛苦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