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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18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有特别突出贡献的检举人,税务机关除给予

财政部、税务总局18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有特别突出贡献的检举人,税务机关除给予物质奖励外,可以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但公开表彰宣传应当事先征得检举人的书面同意。

这个规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