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女子的爱车,因为交通违法被交警依法暂扣,没想到,取车的时候抖动的厉害,汽修店一问,维修竟需要数万元!
2026年7月下旬,湖南长沙的鲁女士去停车场取回因违章被暂扣的爱车时,遭遇了荒唐一幕:满箱油被耗空,发动机因长时间原地怠速严重受损,维修费高达数万元,车顶还有烟头烫出的洞被胶布掩盖。
经查,竟是夜班保安因无值班室、为取暖而偷开车辆所致。停车场负责人却以“员工个人行为”为由推责,只将保安辞退。这起事件撕开了第三方保管的监管漏洞,也让“职务行为”的法律责任成为焦点,更让无数车主看清,所谓“妥善保管”背后,可能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隐患。
保安偷开车辆取暖,看似是个人贪念,实则是管理失职的必然结果。停车场未配备值班室与取暖设备,却默许保安“自行解决”取暖问题,本质上是将员工的基本需求转嫁为对车主财产的侵害。保安月薪仅两千余元,在寒冷冬夜无处避寒,确实值得同情,但这绝不能成为损害他人财物的理由。
停车场作为保管方,既未保障员工基本权益,也未履行车辆保管义务,却试图用“辞退”切割责任,这种“省成本”的管理逻辑,才是事件发生的根源。
若停车场能提供基本的值班场所与取暖设备,保安又何至于冒着丢工作的风险偷开车辆?这份管理上的“偷懒”,最终让车主承担了数万元的维修费,也让“保管”二字沦为笑柄。
从法律层面看,停车场的“个人行为”说辞完全站不住脚。《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扣押财物应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损毁;《民法典》也规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保安在值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动车辆,属于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停车场作为保管方,必须承担首要赔偿责任。辞退保安只是内部处理,不能免除对车主的法定赔偿义务,这份责任,法律早已划清界限。
停车场试图用“个人行为”推责,本质是对法律的漠视,也是对车主权益的二次伤害。若纵容这种推责行为,未来类似事件只会层出不穷,车主的财产安全将彻底失去保障。
这起事件也暴露了第三方保管的普遍隐患。许多扣车停车场缺乏实时监控、交接登记等监管措施,车辆进入后如同“黑箱”,车主难以监督。鲁女士之所以能维权,全靠行车记录仪与远程监控留存证据,但更多车主可能因缺乏证据而吃哑巴亏。
这提醒我们,车辆被扣后,取车前务必拍照录像、检查车况与油量,发现异常当场拒绝签字并报警。唯有主动留存证据,才能让保管方不敢懈怠,也让维权有据可依。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第三方保管场所的监管,强制要求配备监控、值班室等设施,从源头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让“妥善保管”不再是空话。
如今,鲁女士已启动法律程序,停车场终将为其管理失职买单。愿所有保管方都能敬畏法律、保障员工权益,别让“省成本”变成“损财产”;愿车主们都能提高维权意识,用证据守护自身权益;愿监管机制能不断完善,让第三方保管真正“保管”而非“侵害”。
唯有责任落地、监管到位,才能让扣车场回归保管本位,也让每个车主的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这份保障,不仅是对鲁女士的交代,更是对所有车主的承诺,让每一次扣车、取车,都能安心、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