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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乐极生悲!辽宁沈阳,一业主深夜11点为庆祝孩子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在四环内高

这下乐极生悲!辽宁沈阳,一业主深夜11点为庆祝孩子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在四环内高层小区连放百发烟花,邻居穿睡衣下楼拦下第二组,物业报警后派出所立行政案件,法制审核后依法行政处罚。喜事办成违法事,这一炮放得不值。

7 月 27 日晚间近 11 时,沈阳于洪区五矿世家金城小区陷入一片静谧。此时,绝大多数住户已酣然入梦,周遭尽显安宁祥和之态。这个小区楼栋密集,住宅楼围着中央庭院分布,楼间距并不宽,声音和火光都很容易在楼体之间放大。

睡梦中的孩子被吓哭,老人也被巨响惊醒。有人刚下夜班躺下,戴上耳塞仍然挡不住,只能起身看时间;还有家长正在哄婴儿入睡,第一声爆炸后,孩子彻底哭醒。

业主群里很快有人发问:谁家半夜放烟花?明天不用上班上学吗?

大家原以为一组放完就结束,没想到第一组烟花刚停,现场又搬出一个更大的烟花筒。放烟花的业主显然还准备继续,第二组甚至已经摆好,只差点火。

这下邻居坐不住了。几户居民披上睡衣、穿着拖鞋,直接乘电梯下楼阻拦。有人压着火气问:“现在都几点了?全楼都被吵醒了。”放烟花的业主也有自己的说法,家里孩子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十年寒窗终于有了结果,放烟花就是想庆祝一下。

双方当场争了起来。业主觉得这是家里的大喜事,邻居却认为,庆祝不能拿整栋楼的休息时间来换。几名住户围住第二组烟花,最终把引线没让点着。

物业巡逻人员匆匆赶来时,第一组烟花已然燃放完毕。只见地上尽是嫣红纸屑与燃后的筒壳,空气中还弥漫着馥郁且浓重的硫磺气味。物业向业主说明,小区位于沈阳四环区域内,属于全年禁放范围,而且楼前并没有物业划定的烟花燃放区域。

业主起初似乎没觉得事情会有多严重。他解释道,自己并不知晓四环内全年禁放烟花爆竹,亦不清楚小区里也禁止燃放。当时只是一时兴之所至,未曾深思熟虑,便做出此举。可物业无法靠劝说处理这件事,只能拨打报警电话。

民警到场后,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核实,登记了燃放时间、地点和烟花残骸情况,也询问了物业人员、拍摄视频的住户以及下楼阻拦的居民。业主坦承烟花系自己所放,缘由是孩子喜获大学录取通知书。这份喜悦,化作夜空中绚烂烟花,映照着家庭的欢欣与对未来的期许。

随后,辖区派出所将此事件立为行政案件,移送法制部门审核。经审慎审查,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依规依法作出了对应的行政处罚。剩下没有点燃的烟花也被收缴。

这件事的关键,不只是“放了一组烟花”,而是时间、地点和数量叠加在了一起。

《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四环路以内,包括四环路,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里的“全年”不是春节期间,也不是晚上不能放,而是平时同样不能放。只有县级以上政府因重要节日、重大庆典或文旅活动另行公布燃放时间和地点时,才可能出现例外,孩子收到录取通知书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形。

规定再度明晰,针对十层及以上,抑或高度逾二十四米的建筑物,将其周边二十五米范围划定为禁放区域。高层小区楼前的空地,往往就在这个范围之内。在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内,若物业尚未划定专门的燃放区域,那么除该待定区域外,任何地方均不可擅自进行燃放行为。

换句话说,这名业主不是只踩了一条线。他在四环内放,在高层住宅附近放,还是在没有物业许可燃放区域的小区内部放,时间又接近深夜11点,第一组约100发,第二组还准备继续。

处罚依据主要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第2款。在禁放区、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通常可以责令停止,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同时造成扰民等治安问题,还可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进一步处理。

外地也有类似案例。2025年8月,丹东有人晚上10点因升学宴放烟花,被罚款200元;株洲有家长在校园操场放烟花庆祝高考后升学,被罚500元;乐平一名家长为女儿考上大学,在禁燃区燃放十多桶烟花,也受到行政处罚。

沈阳这起事件中,第二组虽然被拦下,没有继续燃放,但第一组100发已经造成了实际影响。深夜、高层、楼间距小、居民集中,再加上邻居多次劝阻,处罚不会因为“家里有喜事”就自动免除。具体金额仍要看法制审核和案件认定,但“只是批评几句”基本不现实。

网上的争论也很快出现了。有人认为,孩子考上大学是大喜事,家长只是想热闹一下,没必要上纲上线;也有人认为,罚得正是时候,自己家里高兴,不能让全小区的人陪着受惊。

问题在于,烟花的风险从来不会只停留在燃放人身边。火星可能落到阳台、绿化带或空调外机附近,烟雾也可能进入居民家中。高层住宅若遭遇火情,其疏散与救援的难度远甚于普通平房。相较于平房,高层复杂的结构与众多的住户,让疏散和救援工作变得更为棘手。更别说深夜11点,上班族、老人、婴儿都需要安静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