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乐极生悲!
7月27日晚上11点,辽宁沈阳一个叫五矿世家金城的小区里,有业主放起了烟花。大半夜的,高层小区,烟花一个接一个炸开,声音大得整栋楼都听得见。
你猜为什么?因为这家孩子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高兴,想庆祝一下。
但问题是,这不是乡下自建房,是沈阳四环内的高层小区。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四环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是白纸黑字写在政府令第105号里的。
这位业主倒好,不但放了,还准备了两组,一组听说就有100发。第一组已经放完了,第二组正准备点的时候,邻居们受不了了。
大半夜的,很多人已经睡了,被烟花声炸醒,穿着睡衣就跑下楼去制止。视频里能听到,有住户在楼下对放烟花的人进行谴责。
物业工作人员事后说,当时就找到了放烟花的人,警察也到现场处理了。
辖区派出所的回应是:这个案子已经立为行政案件,由法制部门审核之后,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咱们算算这笔账。
沈阳市的规定写得明明白白: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还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这位业主放的可是100发一组的大型烟花。按照沈阳市的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然他买来自己放可能不涉及经营,但违规燃放的处罚跑不了。而且这属于在禁放区域燃放,罚款100到500块是起步价。
更关键的是,这事儿已经立了行政案件。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就是公安机关依照法律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的案件。不是批评教育两句就完事了,是要走正式程序的。
有人说,人家孩子考上大学,高兴一下怎么了?
高兴没问题。但你得用对方式庆祝。
沈阳四环内禁放烟花爆竹这事儿不是今年才有的。2025年1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这个规定,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政府还专门发了温馨提示,提醒市民到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场所购买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燃放政策。
换句话说,这位业主不是不知道,而是根本没当回事。
大半夜11点在高层小区放烟花,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违规问题了。你想过没有,楼上楼下多少住户?万一有老人心脏不好被吓到怎么办?万一有小孩被吵醒哭闹怎么办?万一烟花火星溅到别人家阳台引发火灾怎么办?
邻居们穿着睡衣跑下楼制止,说明什么?说明大家是真被逼急了。大夏天的,穿着睡衣就跑出来了,不是忍无可忍谁会这样?
物业说这位业主计划放两组烟花,每组100发,第一组已经放了,第二组被邻居拦下来了。也就是说,如果不是邻居及时制止,他还要再放100发。
这下好了,本来是想庆祝孩子考上大学,结果把自己庆祝进了派出所。
行政案件立案、法制审核、行政处罚,这一套流程走下来,少说要折腾好几天。罚款虽然不多,但这事儿闹得邻居关系紧张,自己脸上也无光。更关键的是,给孩子传递了什么信号?考上了大学就可以无视规则?就可以不顾别人感受?
喜事办成违法事,这一炮放得太不值了。
你算算,100发烟花多少钱?几百块总要的吧。加上罚款又是几百。关键是这事儿闹得满城风雨,视频传到网上,全国人民都知道了。
本来收到录取通知书是多好的事儿,结果全国人民记住的不是你家孩子考上了什么大学,而是你大半夜放烟花被警察带走了。
这不是乐极生悲是什么?
其实想庆祝有很多方式。请亲戚朋友吃顿饭,发个朋友圈分享喜悦,带孩子出去旅游一趟,哪一样不比放烟花强?非要在禁放区、大半夜、高层小区放烟花,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
说到底,这事儿给所有人的提醒就一句话:高兴归高兴,规矩得守。不管家里有什么喜事,都不能拿公共安全和别人的休息时间当儿戏。
沈阳四环内禁放烟花爆竹,这是法律规定。不是只有过年才禁,是全年禁。不是只有春节才查,是平时也查。这位业主用亲身经历证明了这一点。
希望所有做父母的都能记住这个教训。孩子考上大学是好事,但庆祝的方式得合法合规。别因为一时高兴,把喜事变成了违法事,让孩子也跟着丢人。
这一炮,放得太不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