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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较真吗?湖北,男子给爷爷奶奶扫墓,发现当初5名叔伯立墓碑时,竟然故意漏掉了他

这算较真吗?湖北,男子给爷爷奶奶扫墓,发现当初5名叔伯立墓碑时,竟然故意漏掉了他和他已故父亲的名字,男子心里相当不是滋味,有种被从家族碑上除名的感觉,眼看和叔伯们沟通好几回都没用,男子也撕破了脸,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

这件事在外人看来,好像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无非就是墓碑多两个字、少两个字。

可在当事人王小乙心里,这根本不是小事,而是关乎血脉体面、家族身份的大事。

王小乙的父亲是家里的二儿子,可惜年纪轻轻就早早离世。

爷爷奶奶晚年、离世前后,虽然父亲不在了,但王小乙也是一直尽着晚辈的孝心,按时祭拜、惦念长辈,从来没有缺位。

爷爷奶奶过世后,家里五位叔伯牵头操办安葬、立碑所有事宜。

一家人给二老立好了墓碑,所有人的名字都悉数刻上,但是唯独刻意抹去了已故老二,以及老二唯一的儿子王小乙的名字。

王小乙发现后心里特别不舒服,因为这就相当于把他们这一脉,从祖辈的碑上彻底“除名”了。

他觉得,在现在这个传统人情社会里,墓碑就代表着血脉延续、家族认可。

父亲是老人亲生骨肉,自己是正统孙辈,就因为父亲早逝,就被家人刻意排挤、忽略,这种无声的否定,太伤人了。

王小乙非常心寒,但他不是个软柿子,没有选择默默忍下这口气。

就在多次和长辈沟通无果后,他直接把5位叔伯全部告上法庭,要求恢复父子二人的墓碑署名,讨要属于自己和父亲的尊严。

官司一出,网上也是争议不断。

有人直言太小题大做,都是至亲长辈,为了一个名字闹僵亲情,得不偿失,显得年轻人太较真、不懂退让。

但更多人站在了王小乙这边,我也特别认同这个观点。是长辈先刻意抹除逝者名分、排挤晚辈在先,并不是王小乙无理取闹。

那来看看法院最终是怎么判的。

《民法典》第990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法官认为,墓碑署名权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祭奠权、人格权益,直系晚辈亲属有权在祖辈墓碑留名。

这件事里,墓碑刻名不只是走个形式,代表着家族身份和血脉认可。

几位叔伯故意删掉王小乙和他父亲的名字,等于变相不认这一脉亲人,伤害了别人的尊严和情感,这就是侵权。

因为旧碑没有空位增补,法院判决重新制作墓碑,所有费用由王小乙和5位叔伯平摊,同时驳回了精神赔偿诉求。

最终法院判必须重做墓碑、补上名字。至于费用一起平摊,也是情理兼顾。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 202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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