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账号:网页链接
现依据《微博社区公约》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摸鱼频道提出正式举报,请求平台依法依规对该账号实施永久封禁。具体违规事实及依据如下:
一、在今日(2026年7月28日)全国禁娱期间,持续发布娱乐引战内容,藐视平台特殊管理规则
7月28日为唐山大地震五十周年纪念日,微博平台已发布禁娱公告,倡导全天暂停娱乐性话题讨论。但摸鱼频道 于今日仍持续推送涉及艺人争议的娱乐内容,并引导粉丝互动、转发,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公然挑战平台在特殊时期的管理秩序。
此行为违反《微博社区公约》第三条(尊重公序良俗)、第二十条(配合平台特殊时期管理措施),以及平台当日禁娱专项规定。
二、持续发布不实信息,且在相对方完成举证后仍恶意扩散
该账号长期以影射方式发布针对艺人的负面指控(涉及经济纠纷、司法记录等),但从未提供任何警方回执、法院文书或转账记录等有效证据。2026年7月,艺人方已公开出示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完整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完成举证。此后,摸鱼频道 未提供任何反证,仍继续发布质疑性内容,引导公众对自证材料产生不信任。
此行为违反《微博社区公约》第四十三条(传播不实信息)、第四十六条(恶意炒作误导公众)。
三、蓄意煽动群体对立,制造粉丝间大规模互撕
通过信息不对称诱导粉丝互相猜忌、攻击。相关微博出现大量粉丝互撕言论,客观上造成了群体对立。
此行为违反《微博社区公约》第五十二条(拉踩引战、煽动群体对立)、第五十四条(恶意制造矛盾,破坏社区秩序)。
四、组织、引导网络暴力,对艺人构成持续侵害
在当事人已完成法律层面的自我澄清后,该账号仍持续挂出艺人及关联词条,通过置顶争议帖、引导网友“自行判断”等方式,实质是指使粉丝及路人持续对艺人进行负面评价甚至人身攻击,已构成网络暴力信息的扩散。
此行为违反《微博社区公约》第四十九条(组织或煽动网络暴力),同时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不得利用网络暴力炒作热度)。
举报诉求:
根据《微博社区公约》第七十八条(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者可采取永久封禁)、第八十条(对恶意营销账号从严处理)请求:
2.对摸鱼频道 账号进行永久封禁处理
3.删除该账号所有涉及不实信息及引战的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