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踢到铁板了!山东一男子为了解决生理需求,在网上花4800元买了一个仿真娃娃,商品介绍页面显示娃娃是158厘米,可收到货后他就发现货不对板,商家表示商品使用过无法退货,可男子却表示,我不仅要退,还要退一赔三!
这位大哥平时一个人住,出租屋里冷冷清清。偶然刷到网上的仿真娃娃,想着买一个回来作伴,好歹能添点人气。他也没盲目下单,在网上对比了好几家,最后选中了一款页面上标注身高158厘米、售价4800元的。
他觉得这个价格不算离谱,尺寸也符合预期,毕竟158厘米的高度放在出租屋里不占地方,还能有个陪伴的感觉,于是果断付款下单。
下单后的那几天,他偶尔会查一下物流信息,盼着快递能快点到。毕竟是第一次买这种东西,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期待的。大概过了几天,快递员打电话通知他取件。那是一个比想象中还要笨重的大箱子,他费了好大力气才搬回出租屋。
迫不及待拆开包装,一层又一层的泡沫纸扒开后,他一眼就觉着不对劲——这娃娃怎么比自己想象中矮这么多?他赶紧翻出家里的卷尺,认认真真量了一遍。
这一量可把他气坏了,实际身高和宣传的158厘米差了老大一截。10厘米什么概念?差不多就是一个手掌的长度。原本盼着的“标准身材”,到手却严重缩水,换谁都得窝火。
大哥压着怒火,第一时间找到商家客服,说明情况后明确提出要退货退款。可客服的回复,直接把他的火气点燃了。先是找借口说“尺寸有轻微误差很正常”,见大哥不接受,又干脆说“商品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概不退款”。
客服还强调,这种私密商品只要拆开包装,就等同于使用过,他们没法再卖给其他顾客,让大哥自认倒霉,留着自己用。大哥越听越气——合着你们虚假宣传在先,现在还倒打一耙,拿“拆封不退”当挡箭牌?这事儿根本没道理可讲。
身边有朋友劝他,这种东西太私密,没必要闹大,反正也就几千块钱,认栽算了,免得被人笑话。但大哥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花了钱,就该买到和宣传一致的东西,不能因为商品特殊就任由商家坑骗。
他没有跟客服过多纠缠,而是静下心来整理证据。商家的宣传页面截图、订单详情、快递单照片,还有和客服的聊天记录,全都一一保存好。连卷尺测量的照片也拍了下来。证据整理齐全后,他没有找律师,自己带着所有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我看来,这位大哥的做法太对了。很多人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往往是“算了,几千块钱不值得折腾”,或者觉得“这种商品太私密,闹出去丢人”。可恰恰是这种心理,让不少不良商家钻了空子。
他们赌的就是消费者不好意思维权、不愿意折腾,这才敢明目张胆地虚假宣传。法律是保护消费者的,不是摆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
商家宣传158厘米,实际差了10厘米,这已经不是“轻微误差”能糊弄过去的了,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商家拿“拆封不退”说事,更是站不住脚——七天无理由退货不适用于定制商品等特殊情况不假,但货不对板属于质量问题,跟是否拆封是两码事。
没过多久,法院的判决就下来了。商家被判退还大哥4800元购货款,另外还要支付三倍赔偿,也就是14400元,总共19200元。
拿到赔偿后,大哥没多说什么,只是觉得自己争的不是钱,是一口气,是消费者该有的权益。而那个商家,本来想靠虚假宣传赚一笔,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没赚到钱,还倒赔了一万多。估计以后再也不敢这么忽悠人了。
说实话,我特别佩服这位大哥的勇气和较真劲儿。网购时,不管买的是什么商品,哪怕是比较私密、不方便与人言说的,遇到货不对板、虚假宣传的情况,都不用怕麻烦,也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保留好相关证据,勇敢维权,就能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让商家的霸王条款得逞。商家也该明白,诚信才是做生意的底线,靠忽悠消费者赚来的钱,迟早要加倍还回去。
这件事也让我想多说两句。现在网购太普遍了,上到七八十岁的老人,下到十几岁的孩子,谁还没在网上买过东西?可越是方便,越容易被坑。很多商家把商品描述写得天花乱坠,图片修得精美绝伦,结果寄到手里完全是两码事。
遇到这种情况,不少人嫌麻烦就忍了,可忍来忍去,忍的是自己的权益,惯的是不良商家的毛病。这位山东大哥的做法,给所有消费者上了一课——维权不可耻,忍气吞声才可惜。法律给了我们武器,我们就得学会用。
当然,我也不是鼓励大家动不动就上法院,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走法律途径。但无论如何,别让“算了”两个字成为商家的护身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