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一个特别可笑的事情,就是我好心借出去的钱,当我想要要回来的时候,我首先还得找一个理由,而且这个理由比他当初找我借钱的理由要更加的窘迫,更加的惨,更加的穷。关键是还不一定要得回来。
看了这个文案我深有感触。因为我们正在向朋友要一笔钱。他当初说花三个月,到今天为止三年。我们绞尽脑汁找理由,恐怕理由打动不了他。
外面还跑着一笔钱。我老公他哥借的,认账就是不还,已经有七八年了。看他的架势还是不可能还的,不再向我们借,都已经阿弥陀佛了。我们现在要钱都找不到理由。
我记得在哪里看过一句话,说的非常对。借给一个人钱,等你要钱的时候会得罪他,你不借给他钱也会得罪他。还不如早早的得罪他,不借给钱。大家觉得这句话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