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这起聚众淫乱案一曝出来,好多人都懵了:两名男子在酒店里跟多名女性发生了关系,事后为了向朋友证明自己没吹牛,居然当场打电话叫人重演了一遍,还拍了视频。视频一传出去,警察就找上门了。
最终,俩人被判了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罪名是聚众淫乱。该新闻一出,很多人不理解: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又没强迫,怎么就犯罪了?
这里有个常见的认知偏差——很多人觉得“只要对方同意,干啥都行”。但法律不这么看。聚众银乱罪保护的不是某个人的身体,而是社会的公序良俗。法律认为,性关系可以发生在私密的两人之间,但一旦变成“三人以上”的集体活动,性质就变了——它冲击的是整个社会对性的基本共识。
哪怕参与者都自愿,只要“聚了众”,就可能触犯刑法。
有人可能会说:“那我们关起门来自己玩,又没影响别人,凭什么管?”问题是,这个案子里的“门”没关住——视频流出去了。一旦传拨到公共领域,就不再是私事了。而且法律对“聚众”本身就持否定态度,不是因为伤害了谁,而是因为它挑战了一种社会底线。
说到底,自由是有边界的。两个人的私事,法律一般不管;但三个人以上的集体淫乱,法律就要管了。这不是管得宽,而是一个社会维持基本秩序的必要手段。雷某和王某甲可能到现在都没想明白——自己觉得只是一夜风流,法律眼里却是踩了红线。不懂法,有时候真的会酿成大禍。
甘肃猥亵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