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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6 月 25 日的福州,方晓红被执行“注射死刑”前,仰靠在囚车车窗

2004 年 6 月 25 日的福州,方晓红被执行“注射死刑”前,仰靠在囚车车窗上,双眼紧闭,神态里混杂着释然与苦涩。

方晓红 1973 年生于贵州开阳,家境普通的她初中便辍学谋生,早早踏入社会讨生活。

她在歌舞厅打过工,先后经历两段失败的婚姻:第一任丈夫嗜赌成性,输光积蓄就对她拳脚相加;第二任丈夫有抢劫前科,本以为能依靠终身,却在女儿出生后出轨,直接抛弃了她们母女。

接连的打击让她的生活跌入谷底,独自带着年幼女儿的她,迫切想找到一条 “快速翻身” 的路。

可惜的是,她没有选择打零工、做正当生意慢慢熬,而是盯上了贩毒这条来钱最快的歪路。

2002 年 11 月,短短一个月内她分 7 次从广州购入共计 900 克海洛因,转手在福州贩卖牟利,她不是被逼无奈的新手,而是主动对接渠道、多次组织交易的贩毒者。

同年 11 月 18 日,在警方的严密布控下,她与同伙在交易时当场落网,数百克毒品被悉数查获。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贩卖海洛因 50 克以上就可判处死刑,900 克的数量早已远超红线。

毒品犯罪危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每一包流入市场的毒品,都可能毁掉一个家庭、吞噬一个年轻人的人生,即便她有年幼的女儿值得同情,也无法抵消她行为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

2004 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方晓红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以注射方式执行,她也成为福州中院首例接受注射死刑的女性罪犯。

在记者获准采访的最后三小时里,她始终平静克制,坦言 “我是国家的罪人,也是家庭的罪人”。

她特意换上一身干净的白衣,说想清清白白地走;临上刑车前,她向看管自己的管教深深鞠了一躬,感谢看守所里的照拂;羁押期间,她抄了两大本歌词,写了长长的忏悔书,字里行间全是对女儿的亏欠。

有些人看完她的经历会心生怜悯,觉得她是被生活逼上绝路,可我始终认为,苦难从来不是犯罪的挡箭牌,想给女儿更好的生活是人之常情,但这份母爱,绝不能建立在毁掉无数个其他家庭的基础上。

她贩卖的每一粒毒品,背后都可能是一个孩子失去父母、一个家庭支离破碎。

这世上从来没有 “值得同情的毒贩”,法律看似冰冷,实则是在保护更多普通人的安稳生活,人生没有捷径可走,靠违法换来的 “好日子”,从一开始就标好了最昂贵的价码 —— 赔上自己的一生,也给孩子留下了终身无法抹去的伤痛。[YE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