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是个孩子?”近日,内蒙古,法院判决了一起案件,一女子在自己16岁的时候,因为一点琐事,就把他人拘禁在宾馆里超过40个小时,还多次殴打辱骂逼迫要钱。宣判时,女子正因为犯其他罪正在服刑呢!网友:16岁就敢这么干?
陈某2004年出生,现在也还不大,人正在坐牢呢,犯的事儿还不少,有强迫卖淫罪、抢劫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这个案件是在服刑期间发现的漏罪,刑期又延长了点,一共执行12年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陈某16岁的时候,因为一点琐事,伙同他人把受害者拘禁在了宾馆里,时间超过了40个小时。不仅仅是拘禁,期间她还对受害者进行了殴打辱骂,还逼着问受害者要钱。事后,受害者被鉴定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的时候认为,当时陈某还是未成年人,而且也有坦白认罪的行为,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在这个案子里,陈某还是主谋。最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由于宣判的时候,陈某正在服刑,依法合并执行,陈某一共得做12年牢。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越来越受到公众重视,很多人呼吁接着把免刑年龄降低,现在执行的是12/14/16这么三个年龄段,但这个年龄段却也是未成年人犯罪发生最高的年龄段,甚至还有人专门卡着这个时间段犯事儿!如何降低,如何教育,依旧是值得深思的大问题!
信息来源:《16岁女生服刑期发现漏罪被判12年 女生16岁时因琐事非法拘禁他人超40小时 多次殴打辱骂并逼迫要钱 法院:已因强迫卖淫等罪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合并执行12年有期徒刑》青岛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