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

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

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一项备受关注的行政处罚决定。携程集团有限公司因被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这一处罚结果,成为近年来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的重要案例之一。

此次处罚并非突然发生。早在2026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携程涉嫌相关违法行为展开立案调查。调查期间,监管部门成立专案组,对企业经营模式、平台规则、流量分配机制等展开全面核查,同时对行业内竞争平台以及大量酒店经营者进行调查取证,并结合大数据分析、算法解析等方式梳理相关证据。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线旅游行业逐渐形成了以流量、数据和技术能力为核心竞争力的新模式。平台能够帮助消费者快速完成酒店预订、交通安排、旅游产品选择,也为大量酒店经营者提供了展示和销售渠道。但与此同时,平台规则如何制定、流量如何分配、商家经营自主权如何保障,也成为行业监管重点关注的问题。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调查认定,携程在中国境内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自2020年以来,携程以流量分配机制为核心,通过平台规则和技术手段,对部分酒店经营者实施了相关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显示,其中一类行为涉及要求部分酒店开展独家合作。携程通过给予更多流量倾斜、权益支持等方式,引导部分交易规模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的酒店选择相关合作模式,并限制这些酒店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展合作。监管部门认为,这种做法影响了酒店经营者自主选择合作平台的空间,也可能削弱行业内公平竞争。

另一类行为则涉及“全网最低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认定,携程要求部分酒店提供低于其他渠道的价格条件,这被认定为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相关规定要求平台企业不能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对平台内经营者设置不合理限制,影响市场正常竞争秩序。

在调查过程中,监管部门不仅关注平台企业本身,也重点分析平台规则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影响。在线旅游平台连接消费者、酒店经营者以及旅游服务供应商,如果平台规则设计失衡,可能导致部分经营主体在合作过程中缺少充分选择空间。

此次处罚金额由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两部分组成。其中,市场监管总局没收携程违法所得16.58亿元,并处以35.21亿元罚款,合计51.79亿元。同时,责令携程停止相关违法行为,退还此前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并要求全面整改。

对于平台企业而言,规模扩大并不意味着可以突破公平竞争边界。互联网平台掌握大量用户资源和交易数据,在推动行业发展的同时,也需要承担更多规范经营责任。监管部门此次处罚释放出的信号,是平台经济发展需要更加注重规则透明、公平竞争以及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保护。

携程方面表示接受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按照监管要求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相关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从行业角度看,这一案件也提醒其他平台企业,竞争优势需要建立在技术创新、服务提升和经营能力基础之上,而不能依靠限制商家选择、影响市场竞争环境来维持优势。

随着数字经济不断发展,平台经济已经成为消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鼓励创新与维护公平之间取得平衡,将继续成为监管部门和企业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此次对携程的处罚,也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一个明确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