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梁颂恒在香港立法会宣誓时,展示“香港不是中国”的标语,侮辱性将故意用英语将“中国”念为“支 那”。
2016年10月12日,香港第六届立法会举行首次宣誓仪式,时年30岁的梁颂恒以青年新政候任议员身份入场。他没有按规定准备庄重的宣誓流程,反而随身携带着写有“香港不是中国”的标语,从一开始就打定了破坏规则的主意。
轮到梁颂恒宣誓时,他当众展开标语对准镜头,宣读英文誓词时刻意篡改发音,将代表中国的单词念成带有强烈侮辱性的“支 那”。这个承载着近代百年屈辱的词汇,从一个享受和平红利的青年口中说出,瞬间刺痛了所有观看直播的中国人。
不止辱华言论,梁颂恒在宣誓时还故意做出食指与中指交叠的手势,这是公认的“发假誓”的暗示动作。他全程带着轻慢的神态,没有半分就职应有的庄重,把法定的公职宣誓仪式,彻底变成了自我炒作的政治表演。
当天负责监誓的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当场表明,无法为二人监誓,正式宣布其宣誓无效。按照当时的议事规则,宣誓无效的议员可申请重新宣誓,这正是梁颂恒最初认定自己可以利用的程序漏洞。
10月18日,时任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作出裁定,包括梁颂恒在内的5名议员首次宣誓无效,但准许他们在次日重新宣誓。这个决定刚一公布就在香港引发巨大争议,大量市民质疑,公然辱国的人不该拥有二次机会。
同一天,时任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联同律政司,紧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要求推翻允许二人重新宣誓的裁决,同时申请临时禁制令。特区政府的态度很明确:触碰国家底线的行为,不能靠程序模糊蒙混过关。
建制派议员也以行动表达反对立场。19日立法会会议当天,建制派议员集体离场,因在场人数不足法定半数,会议直接宣告流会,成功阻止了梁颂恒等人当天完成重新宣誓的计划。
事情并未就此平息,梁颂恒一方没有选择收敛,反而用更激烈的方式对抗规则。10月25日,立法会主席宣布押后监誓、禁止二人进入议事厅后,他们开始多次试图强行闯入会场。
11月2日,梁颂恒伙同游蕙祯、助理及部分激进议员,再次强闯立法会议事厅,试图自行拿起麦克风宣读誓词。现场保安上前阻拦时,双方发生激烈推撞,最终导致6名保安受伤送院,当天的立法会会议被迫休会。
这场混乱发生五天后,也就是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这次释法从宪制层面明确了宣誓的法定要求,给整个事件定下了不可动摇的法律标尺。
释法内容清晰列明:宣誓是公职人员就职的必经法定程序,必须真诚庄重,准确宣读法定誓词;故意宣读不一致誓言,或以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均属于拒绝宣誓,直接丧失就任资格,不存在重新宣誓的空间。
在我看来,这次释法绝非外界传言的“过度干预”,而是对法律灰色地带的必要澄清。你不妨想想,如果任由人靠钻空子混进立法会,拿着公权力宣扬分裂主张,那才是对“一国两制”原则最大的破坏。
11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依据释法内容和案件事实作出裁决,正式取消梁颂恒、游蕙祯的立法会议员资格,认定二人从宣誓当日起就不具备议员身份,同时禁止他们再以议员身份开展任何活动。
梁颂恒一方不服判决,接连提起上诉,甚至试图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参与辩护,谋求翻盘。但从高等法院到终审法院,各级法庭先后驳回了他的全部上诉请求,最终他不仅没能保住席位,还要承担上千万港元的诉讼费用。
除了议员资格被彻底剥夺,梁颂恒还要为强闯立法会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2018年,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他参与非法集结罪名成立,判处监禁4周。他后续提起的多次上诉,也全部以败诉告终。
2020年,法院再次裁定,梁颂恒需归还此前违规支取的93万港元议员薪金。他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2021年被香港高等法院颁令破产,个人信用与政治生涯双双走到尽头。
后来香港国安法出台,选举制度逐步完善,爱国者治港原则落地生根,像当年那样公然在立法会宣扬分裂的场景,再也没有出现过。香港重新回到发展正轨,经济民生重回重心,这就是对所有挑衅最好的回应。
我们今天再提起这件事,不是要揪着过去的矛盾不放,而是要记住一个最朴素的道理:民族尊严从来不是用来交易的筹码,国家底线也从来不是可以炒作的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