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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名男子坐牢 13 年,距离刑满释放只剩十五天的时候,驻监检察官经过多年核查

河南一名男子坐牢 13 年,距离刑满释放只剩十五天的时候,驻监检察官经过多年核查,终于确认:当年确实冤枉了他。

这件事发生在 2005 年,地点是河南省第一监狱,蒙冤的男子名叫胥敬祥。从 1992 年被关进监狱开始,他十几年里从没停下喊冤,日子久了,他自己都快要认命,万万没想到,迟到的清白终究还是等到了。

整件事的起因,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绿色毛背心。1991 年,河南豫东乡下接连发生十几起入室盗窃抢劫案子,同村村民卫国良家也遭到了盗窃。

一次喝酒闲聊时,卫国良盯着胥敬祥身上穿的绿背心越看越眼熟,认定这就是自家失窃的衣物,当即就跑到派出所报了案。

胥敬祥反复跟警方解释,那段时间他一直在山东长岛打零工,这件背心是赶集的时候从路边流动小贩手里买来的,摊贩早就不知所踪,根本没人能给自己作证。

接连几天的审讯过后,身心俱疲的他扛不住压力,签下了认罪手印。就凭着这份口供,法院一审判处他抢劫罪、盗窃罪合计 16 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经过依法减刑,实际一共被关押了 13 年,从 1992 年一直待到 2005 年才重获自由。

仅凭一件旧背心、一份被迫作出的口供就敲定重罪,现在听来格外离谱,而在我国法治建设逐步完善的过程里,这样的冤错案件,当年并非个例。

先说赵作海案,导火索是一具无名无头男尸。1999 年,商丘柘城县村子里挖出一具腐烂无头尸体,村民赵作海早年和同村赵振裳发生过争执,恰巧赵振裳之后失踪,警方便将赵作海列为嫌疑人。2002 年商丘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整整服刑 8 年。

直到 2010 年,当年外出流浪落下偏瘫的赵振裳拄着拐杖回到村里,大家才知晓死者另有其人。河南高院立刻撤销原判,赵作海被宣告无罪,一共拿到 65 万元国家赔偿金。

再看云南的钱仁风,案发当年她才 17 岁,在一家幼儿园做保姆。2002 年幼儿园发生投毒案件,一名两岁女童不幸离世,办案人员认为她和园长存有矛盾、蓄意报复下毒,同年年底判处她无期徒刑。

漫长牢狱生涯里,她捡废纸写下上千封申诉信坚持维权,一晃十几年过去,2015 年云南高院再审此案,当庭宣判钱仁风无罪,总计拿到 172 万余元国家赔偿,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 122 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50 万元,蒙冤时长刚好 13 年。

江西张玉环的遭遇最为煎熬。1993 年,进贤县两名男童失踪,次日尸体在水库中被发现,警方以他手上留有抓痕为由锁定其为凶手,1995 年判处死缓。

入狱之后,张玉环不停申诉,他的哥哥张民强二十多年里四处奔波为弟弟讨要公道,前前后后寄出几百封申诉材料。

苦苦等候 24 年后,2019 年江西高院启动案件复查,2020 年 8 月 4 日,法院依照疑罪从无原则宣告张玉环无罪,彼时他已经被剥夺人身自由 9778 天,最终获得 496 万余元国家赔偿。

四起案件,四段被彻底改写的人生,平反的契机各不相同。赵作海能够沉冤昭雪,是因为被认定遇害的当事人平安归来;胥敬祥、钱仁风、张玉环得以洗刷罪名,依靠的是当事人和家属数十年不曾放弃的申诉,再加上检察机关、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纠错。

这也能看出,早年冤错案件得以纠正,既有偶然因素推动,更离不开我国司法纠错体系不断运转完善;倘若没有司法机关常态化复查陈年旧案,很多尘封的错案很难迎来曙光。

回看当年这些案件的定罪逻辑:一件衣物、一处身体抓痕、主观推测的矛盾动机,再加上审讯形成的有罪口供,没有任何能够锁定作案人的直接排他性物证,整套定罪链条全靠间接线索搭建。

疑罪从无的法律条文早已写入刑事诉讼法,但想要真正落地、守住公民人身权利,需要一代代司法办案人员不断践行,张玉环案依照疑罪从无改判无罪,就是这条法律原则守护普通人权益最真切的体现。

胥敬祥能够走出监狱,必须提起一位关键人物 —— 驻河南省检察院检察官蒋汉生。他没有仓促结案,耗费整整八年时间一遍遍翻阅堆积如山的卷宗,逐条梳理案件疑点,一点点挖掘案件里的不合理之处,持续向上级提请抗诉。

要是没有他秉持较真、坚守正义的初心,这份迟到十三年的清白,胥敬祥大概率一辈子都等不到。这也说明,错案能否被纠正,除了当事人自身的坚持,体制内心怀公正的办案人员,同样不可或缺。

胥敬祥出狱之后,满心苦涩:父母早已离世,妻子早已改嫁,三个孩子长大成人,和他相处格外生疏。他最终拿到了 52 万元国家赔偿,可再多金钱,也换不回被白白消磨的十三年人生。

冤错案件依法平反、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相关办案漏洞逐一追责整改,是我国法治不断进步的直观体现,这份纠错的意义值得肯定。但不可否认,早年部分错案纠正周期漫长,往往需要耗费当事人数十年光阴,也是曾经客观存在的短板。

如果想要让真相更早抵达蒙冤者身边,持续完善证据规则、前置案件核查、畅通申诉渠道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