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三十而不立,还把它当儿童一样保护,实不应该!不成器也就罢了,毕竟长大了,有些所谓的保护该放开了: 一是T十1,原来的想法是保护中小散,现在来看,不但保护不了小散,反而连即时纠错的机会都丧失了。鉴于在信息、资金等方面与机构及大资金的劣势,完全可半学印度,散户T十0,机构T十1; 二是股指期货,现在只有机构及大资金才有资格玩,明显有允公平。急需改革。改一个月交割2一3次为一季度一次,降低对股市的影响和波;同时,出台规定和产品,每一个投资者都能参与,保证市场公平和力量平衡; 三是做空机制。只要已上市,每一个都一样可以做空。不像现在,一些小股、绩差股反而受保护,不利于市场形成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整体环境; 四是涨跌幅限制。该规则表面看起来减少炒作和风险,实则刚好相反,有利于炒作,小资金就i能拉涨停,同样不利于营造价值投资环境。我以为,完全可放开。散户炒不上天,除非机构带头瞎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