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女子偶然发布了自己跳舞的视频后爆火,随后迅速走红成为了百万粉丝女主播,走红后被一经纪人盯上,随后对方向其灌输榜上大哥就衣食无忧的理念,女子被暴富梦冲昏头脑后拜对方为师,在对方诱导下开始制作不雅视频,结果却被逮捕了。
据悉,女子李某本身是跳舞科班出身,时常分享自己的跳舞视频,结果在24年8月,她的一段跳舞视频爆火,一夜斩获了70多万的点赞,全网粉丝也迅速过百万,很快就成为了一女网红。
随后,网红经纪人朱某便盯上了李某,期间,朱某告上李某,只要李某能够榜上大哥就能衣食无忧,李某被朱某的这番话彻底说动了,随后便拜师对方。
今年6月,警方从李某的直播间发现隐晦留言线索,随后在武汉以及吉林将李某和朱某抓获归案,从现场查获了36部私密视频。
对此,李某表示以后不再这么做了,并询问民警最严重的后果会是什么?最终,李某和朱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这种人一大堆,应该都抓起来才行。还有人说,这是谁,怎么没听说过?
其实,听没听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为了赚钱,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李某直到归案后,才意识到这可能是犯罪,甚至连后果都不知道,真的是无知者无畏。
本案中,李某以及朱某的行为,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行为,但是,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两人传播的数量如何了。
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制作、传播淫秽视频文件20 个以上、音频文件100 个以上、图片文章等200 件以上,或点击数达1 万次以上、违法所得1 万元以上,即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
本案中,在现场查获了36个不雅视频,那么,如果36个视频经过鉴定,都是淫秽视频,那么,即便李某没有卖出去一次,因为其为了贩卖而制作,在数量上超过了20个,因此该行为就属于犯罪行为。
而对于朱某来说,朱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但是因为参与了怂恿,那么,这也是共同犯罪,如果李某将自拍视频发给朱某,让朱某代为制作的话,那么朱某同样要面临刑事处罚。
按照刑法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李某和朱某面临的是什么样的处罚,关键要看两人制作的数量,贩卖的金额来确定。
不得不说,李某真的是无知者无畏,明明自己有百万粉丝,带一下货也许就可以了,非要通过这种方式,最终把自己送进去了,真的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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