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套路!海南海口,男子看到可以试跑网约车,一分租金都不用给,他去跑了10天,跑了3000多元。可等他想把钱取出来时,租赁公司说需要续签才能把钱拿出来,男子又跟对方签了3个月的合同,对方说跑满3个月,第4个月就不用给租金了,可等男子跑满3个月后,对方却突然把车辆给收走了,男子找到租赁公司,要求对方退还6600元,可对方却称男子没去核对租金和违章,才没给钱,双方发生争执,男子扇了对方负责人一巴掌,结果傻眼了。
2026年4月,小吴刷到兼职信息,一个租赁公司说他们的车辆可以免费试跑10天,一分钱租金不用掏,跑多跑少都是自己的。
小吴找了过去,提了车,早出晚归,跑了10天,跑了3000多元,可等他想把钱提出来后,却发现根本提现不了。
他只能再次找到租赁公司,问怎么回事,对方却称要想把这3000多拿到手,需要跟他们公司签续租合同。
小吴想着这10天不能白干吧,只能跟对方又签了3个月的租车协议:每月租金3600元,还要交3000元押金。
公司还给他说:踏踏实实跑满3个月,每个月返1200元,后面还送一个月,也就是第4个月就不用租金了。
小吴信了对方的话,每天出车十四五个小时,每月流水9300元左右,扣掉租金、押金,还有充电、吃饭什么的,他每个月也没剩几个钱,几乎等于白给公司打工。
好不容易熬到7月9日,合同到期,小吴想着后面这个月是免租金的,自己跑多跑少就真的全是自己的。
可没想到,意外来了,7月13日凌晨,小吴跑夜车,轮胎勾到铁丝废了,他拍了照片发到群里,自己先坐车回去找人来换轮胎。
结果公司派了2、3个人,瞒着他,把轮胎换了,直接把车给开走了。
小吴也是后面报警才知道,当时他的私人物品还在车上,后来租赁公司虽然把私人物品还了回来,但是小吴的驾驶证却找不到了。
经过这一出,小吴彻底不想跟这家公司打交道了,他要求对方按照之前说好的,把每月1200元的返利给到自己,加上3000元押金,一共是6600元,全部退还给自己。
可他等了10多天,对方一分钱都没退。小吴找了记者,上门协商。
当着记者的面,负责人让小吴留下姓名、银行卡号,嘴上答应得好好的,说公司到时候会把钱退给他的。
小吴让对方白纸黑字写下来,把退款时间、金额写清楚。
可当问到6600元到底能不能全退,对方立马变脸,说小吴从来没来公司核对过账单,退多少他也不清楚。
小吴当场就炸了,说这么久根本没人通知他去核对租金和违章,俩人越吵越凶,小吴情绪上头,直接扇了对方一巴掌。
对方当场报警,最后的结果是:小吴这6600元的退款直接不要了,对方也不追究他打人的责任。
事后小吴说,其实他早就看明白了,这家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打算退钱。
细细想来,公司就是连环套一样的,先用免费试跑、白赚等吸引司机过来,等试跑结束,就是要交租金,要签约,结果合同到期,对方又把车给收走了。
除了小吴,还有其他司机也投诉了这家公司,相关部门收到反馈,正在进一步调查。
像小吴一样的司机师傅本就是赚个辛苦钱,每天早出晚归,只想着多跑一点流水,可租赁公司却层层套路,让他们防不胜防。
租赁公司先以“免费试跑”为诱饵,可实际上是无法提现的,后面又诱导司机签约,并承诺“跑满3个月每月返1200元、赠送1个月租期”。
这个承诺属于有效合同约定,可租约到期,在赠送期内,租赁公司在未提前告知、未走合法协商流程的情况下,私自派人开走车辆,属于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行为。
司机可以要求对方退还押金,赔偿营运损失等。
但是即使对方行为不合法,小吴在追讨费用的过程中,也不能动手打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吴司机动手打人也属于违法行为,他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最后他无奈跟对方达成和解:放弃6600元退款,换取不追责。
在我看来,这一巴掌的代价是有点大了的,一巴掌,6600元退款没了,小吴起早贪黑跑车3个多月,最后全部为自己的冲动交了学费。
跑车千万不要去相信那些零租金,纯赚钱的广告,往往免费的,更贵,千万不要为了眼前的小利,踩了更大的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