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内蒙惨案,男子欲带情人回家,妻子不同意,他便摔了3个月孩子!
27岁的利国春,长期存在婚外情行为,在妻子乌日娜产后哺乳期内,他不仅未尽丈夫、父亲的责任,反而愈发放纵自身私欲,频繁与情人往来,全然不顾嗷嗷待哺的孩子和操持家事的妻子。
2013年4 月 20 日凌晨,利国春酒后擅自将情人带回租住的家中,此举彻底击溃了妻子最后的底线。
心灰意冷的乌日娜提出离婚并准备离开,利国春为挽留妻子、维系畸形的关系,试图以幼子作为牵绊筹码,双方就此发生激烈争执。
争执过程中,利国春因颜面尽失、情绪彻底失控,当场抢夺妻子怀中三个月大的亲生儿子,狠心将婴儿重重摔砸在水泥地面上。
稚嫩的孩子瞬间遭受重创,伤情危重,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无力回天。
案发后,利国春试图编造意外摔伤的谎言掩盖罪行,妄图逃避法律制裁。
但警方通过现场勘查、伤情鉴定、证人证言等完整证据链,彻底揭穿其谎言,面对确凿证据,利国春无从抵赖,如实供述了自己故意摔死亲子的犯罪事实。
2013年11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认定利国春因家庭情感纠纷,故意杀害亲生幼子,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利国春当庭悔罪并提出上诉,苦苦哀求妻子出具谅解书,试图争取从轻处罚,但痛失爱子的乌日娜早已彻底心寒,坚决拒绝谅解。
2014年12月,内蒙古高院二审作出改判,判处利国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依法对其适用限制减刑,后续其刑期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终身难以重获自由。
案发同年11月,乌日娜与利国春解除婚姻关系,彻底脱离这段破碎的婚姻。
纵观整起案件,最让人痛心的是,无辜的孩子从未参与成年人的纠葛,却付出了最惨痛的生命代价,利国春的极端行为,源于极致的自私与毫无底线的放纵,漠视婚姻责任、践踏生命尊严,最终亲手摧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完整的家庭。
婚姻从不是随心所欲的牢笼,而是责任与担当的载体,择偶识人,最该看清的从来不是一时的温柔体贴,而是一个人的品性底线、责任担当和情绪控制力,远离自私偏执、放纵私欲的人,及时止损,才是守护自己和家人最好的方式。[YE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