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世不原谅!"上海一位尿毒症晚期的男子提前写下遗嘱,将名下全部财产尽数赠予相守二十余载的女友,而那个天生畸形的亲闺女,分文都得不到。周围人都笃定这女孩必定要大闹一场,谁知她从头到尾镇定自若,毫无波澜,直接在公证处签下放弃继承的字据,只抛下一句冷话:这一生,她绝不会原谅自己的生父。
她放弃的不只是钱,是一段早就碎了的父女关系,也是父亲欠了她一辈子的那声"我来晚了"。
据看看新闻Knews等多家媒体报道,上海普陀公证处受理了一起特殊的遗产公证案。鲍志昌早年离异,女儿跟随母亲生活,因父亲常年缺位,父女二人形同陌路。他身患尿毒症晚期,病床前陪伴他的是没有法律婚姻关系的女友秀琴,两人相伴二十余年,秀琴在他重病期间贴身照料。鲍志昌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和几万元丧葬补助总价约50多万元全部留给秀琴,亲生女儿分文未得。他还特意办理了意定监护公证,指定秀琴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全权负责晚年照料和身后事。
鲍志昌的女儿出生时就带有先天性身体缺陷,腿脚不太利索,身体也比同龄孩子弱。可讽刺的是,他直到去世,都不知道女儿有先天畸形的事实。
女儿向公证员讲述的童年往事,比遗产分配本身更让人心寒。她小时候突发高烧,父亲对此漠不关心,自顾自打车去打麻将,是母亲独自骑自行车连夜送她去医院。那次之后,她大概就明白了——父亲存在的意义,只是她生理上的来源,不是她成长路上的依靠。鲍志昌的姐姐也到场签字放弃继承份额,认可弟弟的决定,把遗产留给那个二十多年不离不弃的女人,而不是那个几乎不联系、病危都不露面的女儿。
在法律上,鲍志昌把财产留给女友,程序上站得住脚。《民法典》第1133条允许自然人通过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也可以把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女儿虽然先天残疾,但能独立劳动和生活,并不触发法律上"必留份"的条件。她签了放弃继承声明,从法律角度看,这个签字一旦完成,反悔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法院判例明确,经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具有法律约束力,非有法定可撤销事由不得随意反悔。女儿不争也不抢,公证员甚至提醒她可以争取部分补偿,她直接拒绝了,然后在文件上签了字。
签完字之后,她说了一句很重的话:"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她还说,自己一直不愿结婚,就是害怕遇到一个像父亲一样冷漠、自私、关键时刻靠不住的男人。她放弃的不是遗产,是那最后一点名为"父女"的牵连。一套五十多万的房子,可以量化出具体数字,但永远量化不了缺席的童年。法律能把财产分清楚,但那些年他欠她的,从来就不是钱。鲍志昌用遗产偿还了病床前二十多年的照料之恩,女儿则用一个签名结束了与父亲的最后联系。钱归了谁,法律说了算;心债归了谁,她自己说了算。
信息来源: 综合看看新闻Knews、中华网、今日头条等多家媒体2026年7月22日至23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