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39岁高龄未婚女子来到婚介所,交了6388元相亲费后,在后续三个月的服务期内,一共被介绍了4人,对此,女子对相亲十分不满,认为花了这么多钱,结果相亲对象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出入,女子认为这笔钱花的不值得,但是,红娘却满腹委屈认为女子要求太高了。
据悉,刘女士在杭州开网约车,自己无房无车,租了一辆车子从事网约车工作,平均每个月下来,能有上万元的收入。
但是,因为开网约车,根本没时间考虑个人终身大事,由于已经39岁了,刘女士只能将希望寄托给婚介所,于是便交了6388元,让婚介所给自己介绍合适的男友。
在后续的服务中,婚介所一共给刘女士介绍过6名男性,其中4人加了好友,但是后续再没有深入的交流,对此,刘女士感觉婚介所匹配的资源有限,而且如果想要更高质量的男性,需要再缴纳28888元。
所以,刘女士对婚介所的服务并不满意,于是便进行了投诉。
可是,红娘更是满腹委屈,红娘表示,刘女士起初要求男方年薪20万,杭州有房子,后续她要找年薪过百万的,相亲讲究门当户对,机构只能按照会员等级来匹配,之前给她介绍过一个公务员,1米79,条件不错,但是因为5年房贷没还,遭到她百般挑剔。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交了6000多元,就加了4个人,平均一下一个人一千多,可是对服务不满意。
还有网友说,人家红娘说的对,你一个月1万多,还马上40了,要求对方年薪百万,年薪百万的,为什么不去找更年轻的,20多岁的不好吗?为什么要找你,你的优势在哪里?
也有网友说,开网约车收入非常不稳定,这个月可能一万多,下个月也一定一万多吗?下下个月还是一万多吗,会不会就几千块钱?要求人家年薪20万,其实就已经很高了,接近一个月入2万的人,会喜欢一个39的?
其实,也没有挖苦刘女士,毕竟,人人都希望找一个好的老婆和老公,希望将来的生活能够稳定一些,也希望对象能为自己提供一个安稳的生活环境,这无可指责。
无论刘女士的要求或高或低,只要和婚介所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载明了刘女士的要求,那么,婚介所就要为刘女士介绍服务要求的相亲对象,而不是糊弄对方。
否则的话,婚介所就涉嫌服务不到位,这就涉及到违约,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而如果婚介所没有合适的介绍对象,而是谎称在签约后可以为刘女士介绍符合要求的相亲对象,那么,婚介所的行为,就涉嫌消费欺诈,即以诱导的方式,骗取消费者信任,从而下单的,对此,刘女士可以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要求婚介所退一赔三。
其实,相亲找对象,也是解决单身的一条路子,但是,任何的方式,都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之上,尤其是打算通过婚介这条路解决单身的朋友,一定要签署好合同,避免将来交了钱之后,又发现对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之前宣传,那么,至少也有个合同来保障自己。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