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当事双方都不对。不管男人女人,在自己家里想怎么穿衣是个人自由

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当事双方都不对。不管男人女人,在自己家里想怎么穿衣是个人自由,甚至在家裸体也并不违法。但是在楼栋对面肉眼能看清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忘记拉上窗帘,肯定不妥;如果是故意不拉窗帘,那就更不对了,法律肯定要管。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说到这类"隔着一层玻璃或者一道门"就把别人生活翻个底朝天的事,2020年杭州余杭发生的那桩快递驿站偷拍案,才是真正让全国人都记住"手机镜头也是要担责的"标志性案子。

当年7月7日下午,家住余杭的吴女士下班顺路去小区门口的快递驿站取件,一件很寻常的小事,被驿站经营者郎某拿手机悄悄录了下来。

郎某觉得光偷拍还不够刺激,又拉上朋友何某,两人一边编"少妇出轨快递小哥"的假聊天截图,一边把偷拍视频剪进去,一股脑丢进微信群里。

视频在几个群里转了没多久,就跑到了微博、贴吧上。吴女士本人还在正常上下班,却发现同事看看的眼神越来越怪。

公司很快劝退了吴女士,医院给出的诊断上写着"抑郁状态"四个字。吴女士心里那种憋屈,是被人凭空按上一个身份还辩无可辩。2020年8月,吴女士报了警,郎某、何某两人被行政拘留了9天。

事情本可以到这里画一个逗号,但吴女士没停下,10月份以诽谤罪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案子的走向出现了一个关键转折:2020年12月,余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此事扰乱的已经不止是一个人的生活,而是整个网络空间的秩序,建议由自诉转为公诉,检察机关正式介入。至于余杭区人民法院最后是怎么落的槌、判了几年,可以先在心里留个念想。

如果说余杭这起案子讲的是"陌生人之间的镜头暴力",那2021年北京海淀那件智能门铃案,则把镜头对准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也就是对门邻居。

海淀某小区居民张先生在自家入户门上装了一款带摄像、录音、红外感应的智能猫眼门铃,正好对着楼道,把对门赵女士家出入的动静、访客的来往、几点回家几点出门全录了下来,还自动上传云端推到手机上。

赵女士几次上门交涉都没有结果,最后一纸诉状把张先生告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这起案子后来被列进《民法典》施行后的典型案例,法院究竟是让张先生把门铃拆了、把云端影像删了,还是另有说法,也留给读者慢慢体会。

顺着这条线再往南看,广东东莞还有一桩发生在业主群里的名誉权案子,同样值得说一说。东莞某小区业主柳某,因为物业费的事和另一位业主刘某闹得不愉快。2019年间,柳某在一个人数四百多的业主微信群里,反复发对刘某的侮辱性言论,还把刘某的照片和个人资料一起甩了出来。

刘某在小区里抬不起头,最后把柳某告到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院认为,业主群虽然看着封闭,人数一多、传播一广,就带了公共属性,群里说话也要负责任。

判决具体让柳某在群里贴了多长时间的道歉声明、赔了多少精神抚慰金,就不再细讲。三件事摆在一起,答案其实已经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