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9亿罚单落地!携程“二选一”与“全网最低价”垄断画上句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一纸罚单,为在线旅游行业最大的一起反垄断案件画上了阶段性句号。
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处以罚款35.21亿元,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同时,责令携程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要求企业全面整改并公开整改措施。
这是继阿里巴巴、美团之后,平台经济领域的又一标志性反垄断案件,也是**在线旅游行业反垄断第一案**。
什么样的行为,让一家在线旅游平台被罚掉51个亿?
调查始于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陆续收到针对携程涉嫌垄断的举报,反映其迫使酒店商家接受霸王条款,利用技术手段操控酒店价格,导致酒店行业利润严重下滑。2026年1月,总局正式立案。
调查结果揭示了携程的两类垄断行为:
**第一类:“二选一”的变种——独家合作。** 携程通过“特牌”体系,对交易额高的优质酒店给予最高流量曝光,诱导其签署独家合作协议。协议书面不写“独家”,但业务经理口头传达:**上其他平台就摘牌**。一旦发现商家在其他平台经营,便通过限流、置底、摘牌等惩罚措施,使其流量“断崖式下降”。调查显示,“特牌”独家合作执行率高达90%以上。
**第二类:“全网最低价”的硬约束——强制调价。** 携程强制“金牌”“无牌”酒店经营者给予全网最低价,在合作协议中要求酒店授权其直接调价,随后利用技术手段全天候监测其他平台价格。一旦发现酒店价格高于竞争对手,便通过“调价助手”“挂牌通”等技术工具强制调低,对“金牌”酒店要求比其他平台低20元或售价5%以上。**对于不配合的商家,则采取限流、扣除预充值的“订单储备金”等惩罚措施**。
酒店经营者对此几乎没有议价空间。安徽省某酒店负责人坦言,“我们酒店主要依赖线上订单……没有议价和谈判空间”。
一张罚单,三种突破
与以往平台经济反垄断案件相比,本案有三个值得关注的“首次”:
其一,**首次同时适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三种处罚措施**。此前对阿里巴巴、美团的处罚均未没收违法所得,本案实现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的突破。
其二,**罚款比例高**。罚款金额为携程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的7.5%,接近《反垄断法》规定的10%上限。
其三,**首次将“全网最低价”行为纳入反垄断处罚范畴**。如果说“二选一”是垄断的“旧剧本”,“全网最低价”则是平台经济催生的“新问题”——表面让利消费者,实则排除竞争、压榨商家。
1.22亿退还:一笔被强制扣除的“储备金”
此次处罚中,有一个细节值得留意:**责令携程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
所谓“订单储备金”,是携程对不配合调价或跨平台经营的酒店采取的惩罚性扣款。这笔钱本属酒店经营者,却被携程以平台规则之名强行扣除。如今,1.22亿元必须如数退还。
这1.22亿背后,是无数中小酒店经营者被挤压的利润空间,也是平台支配地位下“店大欺客”的具象写照。
反垄断的信号,不只是针对一家公司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时建中表示,本次反垄断调查是强化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护航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行动。**所有平台企业都应以此为鉴,审视经营中的竞争合规风险,摒弃“低价内卷”“排他竞争”的错误路径**。
携程并非第一个被处罚的互联网平台,也大概率不会是最后一个。但从“二选一”到“全网最低价”,监管的视角正在从“显性垄断”延伸至“算法霸权”和“隐性控制”。
平台经济的本质是连接与赋能,而非控制与收割。当一家平台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其规则便不再是“契约”,而成了行业必须服从的“律令”。**反垄断的意义,正是打破这种不对等的权力结构,让市场回归竞争,让商家和消费者拥有真正的选择权。**
51.79亿元罚单已经落地,1.22亿元储备金即将退还。对于携程而言,**更大的挑战在于:如何从“规则制定者”真正转型为“服务提供者”**——这或许比缴纳罚款更需要决心和勇气。携程事件 携程乌龙事件 携程全球化 携程反垄断调查 携程反垄断 携程机票争议 携程赚差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