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了一份公告,直接把离岸信托的税务规则安排得明明白白。过去,很多高净值人群觉得只要把股权、房产腾挪到海外低税区,装进离岸信托这个“黑匣子”里,就能实现财富隐身和完美避税。但现在,这套玩法行不通了。
新规实现全链条穿透监管,资产装入信托、信托存续产生收益、信托终止清算三个环节,统一按照20%税率征收个税。此前财富中介宣传的“资产装入免税、收益可以递延不缴税”,已经不符合现行法规。
很多人误以为离岸信托自带保密属性,其实2018年CRS全球涉税信息交换落地后,境外银行、信托机构每年会自动把账户持有人、底层资产、年度收益数据同步给国内税务部门,离岸架构不再存在信息壁垒。政策明确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多层境外壳公司、第三方代持等灰色操作,都会穿透认定实际控制人的纳税义务。
针对存量信托设置差异化过渡期:2023年1月1日后装入信托的资产,相关未申报税款需要在宽限期内补齐;存续阶段产生的收益,无论信托设立时间早晚,都要按年度申报。设立超过三年的信托,豁免追溯当年资产装入环节税款,但存续收益申报义务不变,逾期未申报将加收滞纳金。
本次政策监管目标是打击借离岸信托隐匿资产、恶意避税的行为,并非限制合规财富传承。市面上各类号称“完美避税”的离岸信托方案,在官方公告面前已全部失效。
税收遵循居民全球所得征税原则,资产可以跨境配置,但依法纳税的义务不会随资产转移离岸而消失。合规梳理跨境资产、主动完成税务申报,才是长久稳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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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财政部2026年21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15号征管公告、新华网7月24日政策解读信托财富管理 国家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