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1号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中国居民设立的离岸信托全流程征收个税,彻底封堵借境外信托递延、规避个税的旧通道,统一适用20%税率。
政策覆盖三大征税节点:一是设立环节,股权、房产、现金等资产转入离岸信托时,视同财产转让,资产增值部分直接计税,多层代持、境外壳公司架构全部穿透至实际控制人;二是存续运营环节,信托每年产生的股息、股权增值,无论收益是否划转回国,都必须当年申报纳税,已完税收益后续分配不再重复计税;三是清算、传承、移民环节,信托终止、委托人变更税务居民身份、离世传承,均对全部资产累计增值一次性征税。
针对存量老信托设置3个月补缴宽限期至10月22日,主动申报补缴可免滞纳金,逾期将处以罚款并追缴税款。依托CRS信息交换,开曼、BVI等离岸地区金融机构会自动向国内推送信托资产数据,隐蔽避税不再可行。
需要区分的是,银行、基金发行的标准化境外理财不在征税范围;离岸信托仍保留资产隔离、财富传承法律功能,仅税务筹划空间消失。
请富人们要想清楚一个问题,这么多的钱不是你一个人赚的,你以为真的都是你的本事吗?所有的财富都是老百姓共同赚的,如果你的财富留在国内还能够是你的财富,如果你想通过各种方式转移这种财富,实际上就是在背叛人民,收税对你来说都是客气的事情!我们这个制度的优越性就在于保护绝大多数劳动人民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