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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业主通过中介以81万元将房子卖给一男子,男子当场支付5万元定金由中介监管

陕西,一业主通过中介以81万元将房子卖给一男子,男子当场支付5万元定金由中介监管。因楼盘大证未办,双方约定暂不过户。没想到,男子拿着买卖合同就去物业办了装修手续,砸下30多万把房子装好、家具搬进。而业主全程不知情,直到准备搬家时才偶然发现。更扎心的是,业主至今一分钱房款没拿到,月供还在自己还!
 
这起纠纷的源头,始于2025年3月的一次二手房买卖接洽。
 
安康汉滨区业主郭先生,名下一套吾悦广场三期商品房长期空置,他计划挂牌出售,置换其他房产。
 
通过本地百信房产中介牵线,郭先生与购房者白先生达成交易意向,双方敲定房屋总价81万元,随即签订正式二手房买卖协议。
 
按照行业常规流程,签约当日白先生支付5万元定金,该笔资金交由中介公司托管,并未直接交付给郭先生。
 
彼时小区整体大证尚未办结,不满足不动产过户登记条件,三方一致约定:静待办证窗口期,待产权过户条件成熟,再推进尾款支付、产权过户等后续流程。
 
为规避风险,郭先生私下明确告知中介和白先生,房屋过户前严禁进场装修。
 
若白先生急需动工,必须先行支付20万元首付款作为保障。
 
不料,这句口头约定,并未写入购房合同,也没有任何聊天记录留存佐证,为后续的矛盾爆发埋下致命隐患。
 
交易敲定后的数月里,郭先生一直按部就班偿还房屋银行贷款,从未中断。
 
在他的认知里,房子仍完全属于自己,交易处于停滞等待状态,未付首款、未过户,对方无权处置房屋。
 
可谁也没想到,白先生早已悄悄打破交易默契,私自启动了房屋改造计划。
 
白先生购置这套房产是用作自住,考虑到楼盘大证办理进度缓慢,过户时间迟迟无法确定,他担心后续入住周期被无限拉长。
 
为了过户完成后可以直接拎包入住,节省时间成本,他萌生了提前装修的想法。
 
2025年下半年,在未支付任何首付款、未征得房主郭先生明确同意的前提下,白先生仅凭手中的购房合同,前往小区物业申请装修备案。
 
小区物业审核流程出现重大疏漏,未核实房屋产权归属,也未致电原业主郭先生确认授权,违规为白先生办理了装修准入手续。
 
自此,白先生顺利进场施工,全面翻新房屋。
 
从硬装改造、水电整改到全屋软装布置、家电添置,白先生前后陆续投入30余万元装修资金,耗时数月彻底改造了房屋原有格局与装修风貌。
 
直至2025年11月装修全部完工,郭先生才偶然得知自家房屋已被彻底翻新。
 
赶到现场查看后,眼前的景象让他无比错愕。
 
属于自己的房子,房贷依旧由自己承担,全款一分未收,如今内饰、格局全部变更,俨然成了别人的新家。
 
郭先生当即提出异议,坚决不认可对方私自装修的行为,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对房屋停水停电,阻止白先生入住。
 
此举直接激化了双方矛盾,原本平和的交易协商彻底破裂,过户流程全面停滞,陷入无解僵局。
 
面对郭先生的追责,白先生深感委屈,拒不认可自身过错。
 
2026年7月,白先生向媒体道出了自己的诉求。
 
他表示,交易达成后,自己一直主动履行相关义务,不仅按时缴纳房屋物业费,还提前垫付了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办证所需全部费用。
 
他声称曾通过微信和郭先生沟通提前装修事宜,默认双方已达成口头共识,自己投入重金装修并无过错。
 
如今房主突然反悔、拒绝配合过户,让自己几十万的装修投入付诸东流,损失巨大。
 
涉事中介也坦言,本次纠纷的核心症结,在于双方轻信口头约定,忽略了书面凭证的重要性。
 
郭先生的首付装修前置要求、白先生的装修默许共识,均无有效文字记录,导致各执一词、无法求证。
 
目前当地住建部门已介入协调此事,专业律师也对本次纠纷作出权责界定。
 
从法律层面来讲,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涉案房产至今仍登记在郭先生名下,产权归属清晰。
 
白先生仅持有购房合同,仅享有到期过户的债权权利,不具备房屋占有、改造的合法权限。
 
无书面授权的私自装修行为,已构成对房主物权的侵害。
 
同时物业审核失职,也是本次纠纷发生的重要诱因,房主可依法维权追责。
 
与此同时,律师也强调,合同具备法律效力,郭先生不能因装修纠纷单方面拒绝履行过户义务,双方需在权责平衡的前提下协商解决方案。
 
一边是房主未收款、失房屋使用权的憋屈,一边是买家投入30万装修、进退两难的损失,这场荒唐的房产交易纠纷,至今没有定论。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