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拿衣服出来換,我都挑稍微旧一些的,看起来不是很新的衣服,而且就是尽两件換洗。
等这两件穿得差不多了,就扔掉,再找出两件来換洗。
我这样穿的目的,是不想每天穿不同的衣服,换来換去,整个柜子里就都是旧衣服。
我老伴就不同。
他是尽好的来。
哪件衣服的版型、样式、颜色,而且穿在身上合适的,都先拿来穿。
那些不是很喜欢的衣服,就让他躺在柜子里,还舍不得扔,等喜欢的衣服穿到不喜欢了,又去买新衣服。
这样,柜子里永运塞得滿滿的。
我有时候就会跟他说,别老这么买新衣服,柜子都装不下了,而且穿来穿去也就那几件喜欢的。
他却总是笑着说,生活嘛,就得有点仪式感,看到好看合适的衣服就想买,说不定哪天就又喜欢上那些压箱底的了。
也许这就是我们俩不同的生活方式吧,一个求简,一个求丰,倒也在这小小的差异里,为平淡的日子添了几分不一样的色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