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晚上受邀去吃饭,又陪吃又陪喝,却被一脚踢下桌!施暴者:长得太丑,影响食欲!
这事发生在浙江萧山,当事人小赵当年29岁,平时做微商,日子过得普通,也没得罪过什么人。
出事那天凌晨快一点,她接到朋友刘先生的电话,说组了个夜宵局,喊她过去凑个热闹。
小赵没多想,都是认识的朋友喊的,去了也能放松一下,收拾收拾就过去了。到了地方才发现,桌上除了刘先生,还有他五个朋友,基本都是第一次见的陌生人。
本来就是普通的夜宵局,烤串配啤酒,大家说说笑笑,一开始气氛也算正常。小赵也没端着,跟着一起吃一起喝,也算给朋友撑个场面。
谁也没料到,酒过三巡之后,桌上一个男的突然把矛头对准了她。
他当着一桌子人的面,转头跟组织者刘先生阴阳怪气:“这是你朋友?怎么长这么丑,你怎么找这样的人出来吃饭?”
话里话外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小赵长得难看,坐在这桌上,影响他吃饭的胃口。
这话换谁听了都窝火。平白无故被陌生人当众羞辱外貌,换谁都忍不了。
小赵当场就回了一句:“我不是最漂亮的,但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丑不丑跟你没关系。”
她没想着吵架,就是觉得对方太没礼貌,怼一句也就算了。心里不舒服是肯定的,她也不想继续待在这受气,坐了没两分钟就拿起包,打算提前离场。
结果她刚要起身,那男的直接站起来,一把拽住了她的包带,死活不让她走。
拉扯推搡之间,对方直接动了手,抬起一脚狠狠踹在小赵身上,直接把她踹倒在地上。这一脚正好踹在右侧肋骨,疼得她半天爬不起来。
小赵挣扎着想撑着桌子站起来,对方紧跟着一拳砸在她肩膀上。混乱之中,她头上还被硬物敲了一下,眼前一黑,当场就昏迷了过去。
等她醒过来的时候,打人的人已经没了踪影。她强撑着身体自己去了医院,检查结果出来,枕部皮下血肿,右侧第五根肋骨皮质褶皱,医生说不排除骨折的可能。
好好去赴一场朋友的约,最后带着一身伤回家,换谁都咽不下这口气。当天小赵就去当地派出所报了警,警方也第一时间调取了店内监控,开始追查施暴者的身份。
后来警方调查也扒出了这个施暴男子的底,这人姓张,本来就是个惯犯,之前就因为酒后滋事被公安机关拘留过。
更嚣张的是,他打人的时候还放狠话,说自己舅舅是派出所的,威胁小赵别想讨到好处。
结果警方一核查,他那个所谓的舅舅早就退休了,根本管不了这事,纯粹就是拿出来唬人的空架子。
这事最让我觉得心寒的,还不是施暴者的嚣张,是当时一桌子人的沉默。
桌上加上组织者刘先生一共六个人,眼睁睁看着小赵被当众殴打,没一个人上前拉架,也没一个人当场报警。
尤其是喊小赵来的刘先生,事后接受采访的时候还轻描淡写,说什么“都是朋友,我咋管”,一副事不关己的旁观者姿态。
我真的觉得挺可笑的。人是你亲自喊来的,你作为饭局组织者,就有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
人家姑娘冲着你的面子来赴约,你眼睁睁看着她被你的朋友殴打,连个报警的动作都没有,这算哪门子朋友?
很多人组局的时候总觉得,多喊点人热闹有面子,可从来没想过,你喊来的人,你就得对人家的安全负责。
尤其是深夜的酒局,本来就容易失控出事,作为组织者,连最基本的兜底意识都没有,就别随便组局喊人。
还有那些同桌的旁观者,说白了就是怕惹事上身。可今天你看着别人被欺负冷眼旁观,明天轮到你自己落难的时候,也别指望有人站出来帮你。
这事刚在网上传开的时候,还有些不和谐的声音,说什么“大半夜出去喝酒,肯定不是安分人”“好好在家待着能出事吗”。
每次看到这种受害者有罪论我都觉得无语。
半夜出去吃夜宵、赴朋友的局,从来都不是被打的理由。法律没规定凌晨一点不能出门吃饭,更没规定女生深夜赴朋友的约,就活该被羞辱被殴打。
错的是动手打人的人,是张嘴就恶意羞辱人的人,不是那个正常赴约的姑娘。
我们可以提醒女生深夜出门注意安全,但绝对不能把出事的责任,全推到受害者身上。这是最基本的是非观,不能颠倒。
后来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也出来了,施暴者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需要赔偿小赵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
小赵后来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她不需要别人的同情,就是想要一个公道。
我其实挺佩服她的。很多人遇到这种事,可能会觉得丢人,尤其是被人当众说长得丑,容易陷入自我怀疑,最后想着忍忍就算了。
可小赵没有,她直接报警,找媒体曝光,就是要让施暴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她那句 “我不是最漂亮的,但也是独一无二的”,我觉得说得特别通透。
人活一辈子,没必要活在别人的审美标准里。你喜不喜欢我的长相,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自己活得舒展自在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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