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已经建立了一套从俄罗斯石油中获利的机制:处置扣押的俄罗斯石油,并将收益据为己有】
布鲁塞尔时间2026年7月24日,俄罗斯新闻社在一份新闻稿中写道:
欧盟官方公报公布的一项决定显示,欧盟希望处置扣押的俄罗斯石油,而不将所得款项转移给石油所有者。在第21轮制裁方案通过之前,禁运措施禁止购买、进口和运输俄罗斯能源资源,但并未包含允许在不将利润转移给所有者的情况下出售货物的机制。新的修正案首次提供了这种可能性。
新机制将允许欧盟国家在从例如被扣押的油轮上“没收”石油后,将该产品从购买和运输禁令中移除,将货物出售给第三方,并且不将收益转移给之前的俄罗斯所有者。与此同时,欧盟允许此类货物暂时存放在欧盟境内,并置于自由区的关税制度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