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2 日,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在记者会上态度强硬,公开反驳中方。他直面镜头宣称,冲之鸟就是岛屿,绝非岩礁,称中方相关主张“不当”。
日方还抛出一套说辞:早在 1931 年 7 月,日本就已经对冲之鸟实施有效管控,它作为岛屿的法律地位与相应权利早就得到确立。
究竟中方采取了怎样的行动,引得日本如此焦躁不安?
事情发生在7月19日。日本防卫省称,当天凌晨2点左右,海上自卫队在冲之鸟西南约330公里处发现2艘中国导弹驱逐舰、1艘补给舰和1艘俄罗斯护卫舰。
随后,一艘中国驱逐舰在西南约180公里海域进行了机枪射击训练。日本把这里划进所谓“专属经济区”,随即向中方提出交涉。
中方回应也很直接:日方交涉毫无道理,已被坚决驳回。外交部强调,冲之鸟是岩礁,不是岛屿,不能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因此中方在有关公海开展活动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我认为,日本真正着急的不是这次射击训练本身,而是它长期经营的一套海洋权益主张,被中方直接从法理基础上提出质疑。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规定,岛屿必须是天然形成、高潮时仍露出水面的陆地区域;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者自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冲之鸟高潮时露出水面的面积,中方长期公布的数据是不足10平方米,日本却以此主张近70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
这才是事情的关键。专属经济区最远可以延伸200海里,大约370公里。
冲之鸟一旦被认定为能够产生完整海洋权益的“岛”,日本得到的就不只是那几平方米地方,而是一大片渔业、海底资源和海洋活动空间。
所以日本这些年不断加固和维护冲之鸟,真正要守住的,其实是后面的海域权益。
而且按照《公约》规定,人工岛屿、设施和建筑本身并不能获得岛屿地位,也不能因此改变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
更让日本难回答的是它自己的标准。
7月12日,日本外相又拿十年前的南海仲裁案说事。中方随即反问:按照日本支持的那套标准,面积约50万平方米、有淡水、能种植蔬果和饲养家禽的太平岛都被认定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那么自然露出水面的冲之鸟凭什么反而可以?
这里必须说清楚,中方并不接受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而是直接用日本自己支持的标准反问日本。
在我看来,这才是日本最难解释的地方。你不能在南海问题上要求别人接受一套严格标准,轮到自己时又换一套解释。国际规则要有说服力,最基本的就是前后一致。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2012年,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处理日本提交的外大陆架申请时,并没有对与冲之鸟相关的南九州—帕劳海岭区域作出推荐,而是决定等待有关争议事项解决后再处理。
因此,日本现在强调冲之鸟相关权利“早已确立”,这是日方的明确立场,但不能简单理解成国际社会已经把所有相关主张全部认可了。
而这次行动也并非突然出现。中俄“海上联合-2026”演习结束后,双方此前已经公开宣布,部分兵力将进入太平洋进行联合巡航。
日本单方面把相关海域划入自己的EEZ,并不意味着其他国家就必须接受日本对冲之鸟法律地位的解释。
所以我认为,木原稔这次反复强调1931年开始管控,恰恰说明冲之鸟问题重新被推到了台面上。
核心从来不是日本在那里管理了多少年,而是冲之鸟自身的自然属性,到底能不能支撑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中方现在的态度也很明确:规则可以谈,但标准必须一致。日本既然长期要求别人尊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那首先就应该把冲之鸟的问题解释清楚。
不足10平方米的高潮露出部分,能不能支撑近70万平方公里海域权益,最终看的还是公约条文和客观自然条件,不是记者会上反复强调几句话,就能把争议变成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