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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比亚政府前脚刚宣布禁止原矿出口,中矿资源后脚就把手里的非洲雄狮矿业股权转让了出

赞比亚政府前脚刚宣布禁止原矿出口,中矿资源后脚就把手里的非洲雄狮矿业股权转让了出去,接盘方是一家化工企业和一位自然人投资者,这座铜钴矿还没挖出多少东西,股东先换了人。



7月23日,中矿资源转让赞比亚矿业资产的消息仍在矿业市场发酵。很多人把这笔交易和“赞比亚禁止原矿出口”连在一起,认为企业是在政策收紧后迅速撤退,但公开文件显示,事情并不是这条简单的逻辑线。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一家矿业公司为何在采矿许可证到手不久后,把项目整体交给了另一组投资者。先把容易混淆的地方说清楚。近期宣布暂停所有原矿和锂精矿出口的是津巴布韦,而不是赞比亚,赞比亚现在仍设有矿产品出口许可制度,甚至还在近期延长部分铜精矿出口税减免。


赞比亚确实不断强调矿产要在当地加工,但“希望减少原料外运”和“全面禁止原矿出口”,不是一回事。再看被转让的非洲雄狮矿业。中矿资源公告写得很清楚,这家公司的主要资产是一张位于赞比亚的大型采矿许可证。



矿区探明的主要是稀土氧化物资源和伴生磷矿资源,不是外界所说的铜钴矿。采矿权虽然已经激活,但项目还处在开发前段,尚未形成与成熟矿山相当的生产规模。这就解释了一个问题:矿山还没有大规模生产,为什么有人愿意接手?



买方买下的并不是现成的矿产品,而是已经完成部分勘查、取得采矿许可、权属没有负担的开发资格。对矿业投资来说,从一片待勘区域走到取得采矿证,中间要经过地质工作、资源核实、审批和本地协调,真正值钱的往往就是被打通的这一段流程。



中矿资源对这笔交易的定性也不是“甩掉包袱”,而是矿权开发成果的转化。公司的业务模式本来就包括寻找矿权、投入勘查、增加资源储量,再根据项目条件自行建设或择机出售。换句话说,有些矿拿来建厂,有些矿做到一定阶段就变现,不能把每一次出售都理解成项目失败。



这次交易完成后,中矿资源将彻底退出非洲雄狮矿业,买方则是一家在赞比亚注册的化工企业和一名自然人。公告还披露,这名自然人本身就在化工企业的股东名单中,因此两名买方并非完全没有联系。交易表面上是两方接盘,实际更接近同一产业资本体系内的协同安排。



更容易被忽视的是,买方企业的股东中还有赞比亚矿业投资控股平台ZCCM-IH。该机构长期持有赞比亚多家矿业项目权益,并承担当地政府扩大矿业参与度、推动本土加工和保留产业收益的任务。这意味着项目的新股东结构中,不仅有企业资本,也带有赞比亚本地矿业资本的参与。



从这个角度看,这笔交易与其说是中矿资源被政策逼走,不如说是项目进入了另一种开发组合。原来的股东擅长勘探、矿权获取和资源评价,新股东则拥有化工业务、本地经营网络以及当地矿业投资平台的支持。


一个项目从勘查企业手里转到更愿意承担建设和加工任务的投资者手里,在国际矿业市场并不反常。中矿资源选择此时退出,还有自身业务重心的原因。公司的主要投入方向集中在锂资源、铯铷资源以及配套加工能力。


赞比亚这处稀土磷矿虽然有资源基础,却不一定属于现阶段最需要集中资金建设的项目。大型矿山从采矿证到稳定生产,还要面对选矿试验、道路、电力、环保设施和销售渠道等投入,持有矿权不等于马上产生现金流。



企业若坚持把每张矿证都自行开发,结果很可能是资金同时压在多个建设周期漫长的项目上。把暂时不在核心序列中的资产卖出,既能提前锁定矿权增值收益,也能把资本转到更熟悉、更容易形成产业协同的业务中。这不是简单的进与退,而是矿业公司在开发收益和资金周转之间做选择。



交易的付款设计也说明,中矿资源并没有为了退出而草率交割。买方需要分阶段付款,股权过户以后还要把目标公司的股权和资产抵押给卖方,直到全部价款结清。这样的安排既推动项目换手,也给卖方留下了收款保障,核心目标仍是把矿权价值真正变成可以确认的收益。



赞比亚的政策变化当然不能完全忽略。当地政府近年不断要求矿业投资不能只停留在采矿和出口环节,希望引入选矿、冶炼、化工和材料制造,ZCCM-IH也在扩大对新项目和矿业供应链的参与。



对只想开矿后直接运走原料的投资者而言,未来经营要求会提高,但这仍不能证明本次股权转让是某项出口禁令直接造成的。



资源国想留下加工环节,投资者想控制建设成本,原股东想兑现前期勘探成果,几方需求在这次交易中找到了交点。中矿资源这次不是“刚听到禁令就跑”,而是在矿权具备出售条件后完成了一次资产变现。



真正需要继续观察的,不是它为什么卖,而是新股东是否会把采矿许可证变成加工项目、就业和稳定产量。若项目长期停留在纸面上,这次交易只是矿权易主;若后续建成采选和化工环节,它才算完成了从地下资源到本地产业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