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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该怎么办呢?”7月21日报道,上海,一男子年事已高,又查出了癌症,医生说他只

“这该怎么办呢?”7月21日报道,上海,一男子年事已高,又查出了癌症,医生说他只剩下3个月的生命了。男子想给照顾了自己十几年的女友留一套房子,可到了公证处却发现女友还没离婚,公证处讨论后终止了男子的申请!

一套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子,可能成为一个老人留给晚年伴侣的最后心意,也可能因为一纸婚姻关系,突然陷入法律难题。

上海74岁的张老伯被查出胆管癌晚期,医生判断,留给他的时间可能只有3个月。面对这个结果,他没有把心思放在治疗费用和房子值多少钱上,而是开始安排自己走后,陪伴十几年的桃姐以后怎么办。

张老伯的老伴早已离世,儿子常年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少回家。十多年前,56岁的桃姐租住进他的房子,两人相处久了,渐渐成了生活上的伴侣。

这些年,桃姐买菜做饭、打扫房屋,张老伯身体不舒服时,她陪着挂号、检查、取药。十几年下来,谁负责家务,谁陪着看病,谁在夜里照应老人,早已成了两个人不用多说的习惯。

在张老伯心里,桃姐早就不是普通朋友,而是自己晚年最依赖的人。儿子也知道桃姐的存在,平时见面会喊她阿姨,对这段关系并没有强烈反对。

病情恶化后,张老伯想把名下房产留给桃姐,同时指定她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处理今后的医疗、照护和身后事务。说白了,他想用房子回报十几年的陪伴,也想在自己失去判断能力后,仍由最信任的人替自己作决定。

事情卡在了桃姐的婚姻状态上。桃姐早年曾和前夫离婚,后来为了子女婚事又复婚。复婚后,两人长期分开居住,几乎没有往来,可离婚手续一直没有再办完。

生活中,桃姐和张老伯已经相伴多年,法律上却不是夫妻。她和前夫的婚姻关系仍然有效,这个事实在公证处调取婚姻登记信息时被查了出来。

房产赠与本身并非完全没有办法。公证人员向张老伯解释,他名下房子如果确属个人财产,原则上有权自行处分。赠与时也可以明确写明房屋只赠给桃姐个人,不属于她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前夫通常不能直接要求分割。

真正让公证暂停的,是意定监护安排。桃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张老伯共同生活,如果公证处直接确认她成为张老伯的监护人,可能被理解为从法律层面认可婚姻关系之外的同居状态。公证人员经过讨论后,终止了这次申请。

这不是一句桃姐有没有照顾老人就能解决的问题。公证机构要考虑的,不只是两个人之间有没有感情,还要看手续产生的法律效果,会不会引发其他争议。感情可以持续十几年,法律程序却必须面对婚姻登记、财产归属和公序良俗这些硬边界。

可问题也很现实,张老伯已经病重,时间根本等不起。让桃姐先办理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听起来是最直接的办法,可她的子女已经介入其中,甚至曾因子女婚事劝她回到前夫身边。一个离婚手续,牵动的可能是一家人的情绪、利益和安排,哪有网上说得那么简单?

既然赠与公证受阻,能不能改成房屋买卖,或者低价转让?这也不能只凭一句建议就决定。房屋是不是老人个人财产,有没有抵押和查封,交易价格是否真实,税费如何承担,是否存在规避法律的嫌疑,都要由专业人士逐项核实。换一种形式,风险未必就消失。

遗嘱、遗赠、房屋买卖和意定监护,处理的是不同问题,也不能互相替代。房子怎么留,医疗谁来决定,后事由谁操办,最好分别留下清楚有效的安排。张老伯还需要确认是否存在其他继承人,儿子是否充分知情,房屋权属是否完整,这些细节将来都可能成为争议焦点。

张老伯的儿子得知情况后,没有责怪父亲,也没有反对他感谢桃姐。儿子只是劝父亲慎重处理房产,同时承诺尽量调整工作,多回家陪护。对这个远在外地的儿子来说,父亲想留给桃姐的,也许不只是一套房,而是对陪伴者的一份认可。

桃姐也表示,不管房子最后怎么安排,自己都会继续照顾张老伯。只是这份感情要不要落到法律文件里,怎样落下去,仍然需要时间和专业意见。

老人最在意的是谁陪自己走过最后一程,法律最在意的却是谁有资格作出决定。房产公证暂时停下后,张老伯还在接受保守治疗,也还没有决定房子最终留给谁。

信息来源:《一名癌症晚期老人想把房子留给照顾自己十几年的女友,却碰到了问题:这位女友,还没离婚,公证处爆发激烈讨论,最终终止老人的申请》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