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被偷票房,到底是咋回事儿? 最近,《功夫女足》被偷票房一事,引发广泛热议,那么

被偷票房,到底是咋回事儿?

最近,《功夫女足》被偷票房一事,引发广泛热议,那么,“偷票房”到底是咋回事儿?
按照目前通行规则,一张100元的电影票,先扣除5%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约3.3%的增值税,剩下91.7元作为可分账票房。国产分账影片通常由制片发行方分得约43%,院线和影院合计分得约57%。
在这里面,影院本体通常拿走可分账票房的50%左右,也就是说,一张100元的票正常进入系统后,真正留给影院的通常只有46元左右,具体还会受返点、最低票价和合同条款影响。

但如果这100元完全绕过系统,电影专项资金不用交,税费不用交,片方和发行方不用分,院线也可能不知情,影院就能将绝大部分票款留在自己手里。
对影院来说,这不是少分一点和多分一点的区别,而是46元和近100元的区别。当影院经营承压时,这种诱惑尤其强烈。众所周知,这几年影市冷淡,市场越冷,固定成本越硬,账外截留票款(也就是偷票房)的冲动就越大。
从现有报告和历年处罚案例看,偷漏瞒报的直接实施者和最大受益者,首先是影院经营方。越是亏损的市场,越容易形成“谁守规矩谁先死”的劣币驱逐良币。
怎么偷?
第一种偷法,是不开正规票,让观众拿手写票、空白票或者一张内部凭证入场。大规模、长期、系统性的瞒报,则通常不可能由一个普通员工独立完成。
不过,热敏纸受潮、打印故障、系统离线或者同步延迟,都可能造成票面异常。这也是为什么,手写票和空白票只能算线索,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

第二种,是不上报国家票务系统,正常情况下,影院售出一张票后,订单、票价、场次、影片和座位信息会由票务软件生成,再上传至国家票房数据平台。
比如,影院当天实际卖出100张票,插件只允许其中70张生成上报文件;剩下30张仍然可以出票、锁座和检票,却不进入国家系统。
另外一类是长期锁座,影院先在官方系统中将座位锁定,使线上平台无法继续销售,再通过前台、微信群、团购券或内部渠道把座位卖出去。影厅里有人,系统里却只有一排没有成交的锁座。
还有一类,是延迟上报,影院先正常售票和放映,等场次结束后再对订单进行批量调整、拆分或删除。相比本地双系统,这些操作往往会留下时间戳和后台日志,问题不在于完全无法追查,而在于有没有人及时调取并交叉核验。
真正的重灾区,仍然是线下前台购票。观众在前台付现金,售票员递来一张手写票;企业包场支付几万元,影院只开放影厅,不把订单逐张录入;会员卡扣掉余额,系统只记录一次内部核销;电影票和爆米花被捆绑成套餐,影院把大部分价格记到卖品或服务收入里;观众线上买票后,又被诱导退单,改为前台付款进场。
不过,要分清楚“偷票房”和“挪票房”不是一回事,前者是票款根本不进系统,后者才是观众看A片、票面却打印B片。所以,《功夫女足》手写票案例中,如果买了《八仙!》却手写改为“女足”,其实只能是“挪票房”,但这种情况下,要看在后台系统里计入哪一部的收入。
当然,挪票房也属于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是整个“黑箱”的一部分,而且,也必须有影院愿意配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