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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名家长反映,孩子幼儿园毕业写真存在多张走光照片。她和摄影公司协商处置方案,

杭州一名家长反映,孩子幼儿园毕业写真存在多张走光照片。她和摄影公司协商处置方案,商家仅用色块简单涂抹隐私部位。

双方进一步沟通时,摄影负责人通过语音激烈辱骂家长。家长收集全部证据前往派出所报警,此事引发广泛讨论。

据媒体 7 月 23 日报道,当事人潘女士的孩子今年幼儿园毕业。5 月份幼儿园联系摄影机构入园拍摄毕业照,包含单人抓拍与集体合照。

底片交付家长审核时,潘女士发现一共有 15 张女儿的抓拍照片裙摆掀起,出现走光画面。

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敏感个人信息,对于包含未成年人隐私、存在走光问题的影像,规范处理方式应当彻底删除原始底片,不能简单涂抹后继续留存、印刷。

潘女士当即联系摄影负责人阿甘,要求问题照片不得印入相册,相关底片全部删除。商家口头承诺进行替换。

半个多月后成品相册送达,潘女士发现 15 张有问题的照片全部被印制在册,商家仅仅使用黑色色块遮盖隐私区域,涂抹痕迹清晰可见。

潘女士再次沟通,同时提出集体合照内还有其他小朋友,不能继续使用,并要求退还涉及多名孩子的拍摄费用。

双方沟通破裂,摄影负责人通过微信发送语音进行辱骂,言语过激。潘女士完整保存 7 条辱骂语音、聊天记录、相册与底片等证据,前往杭州辖区派出所报警,警方受理开展相关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侮辱案件通常属于自诉案件;借助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行为,被害人取证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司法协助。潘女士表示长期遭受言语攻击后情绪低落、身体不适,相关情况也是衡量情节轻重的重要参考。

记者随后联系摄影负责人阿甘询问纠纷缘由,对方表示没有特殊原因,单纯反感家长沟通方式;同时辩称家中亲人正在重症监护治疗,无暇处理纠纷,并称相关拍摄费用已经退还,希望就此了结。

潘女士并不认可该说法,认为家庭困难不能作为侵犯未成年人隐私、辱骂他人的理由。

记者向孩子班主任核实情况得知,当初园方和这家摄影机构仅进行口头约定,没有签署正式拍摄服务合同。园长明确表态,后续幼儿园不会再与该摄影机构继续合作。

这起纠纷也提醒各大幼儿园、儿童摄影从业者:拍摄未成年人影像,应当重视孩子肖像权、隐私权;出现存在隐私风险的照片要及时销毁,切勿简单涂改后继续使用。

家长在选择校园摄影服务时,尽量落实书面合同,留存底片、沟通记录,便于日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