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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与女主播发生关系后,在2年内对其打赏44万次,累计打赏金额达到了17

北京,一男子与女主播发生关系后,在2年内对其打赏44万次,累计打赏金额达到了1700多万元,结果被男子的妻子发现。事后男子立即认错回归家庭,并表示自己是受女主播的诱惑才进行了高额打赏,而且还认为直播平台未对打赏次数和金额作出限制,存在一定过错。后男子的妻子将女主播和直播平台以及女主播的经纪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返还一半的打赏款。法院判了!

王先生婚后长期在北京发展,妻子带着孩子住在哈尔滨。夫妻常年分居,他把大量时间花在直播间里,后来刷到了女主播杨某。一个在屏幕前吸引关注,一个在屏幕后不断消费,关系很快从主播和观众,变成了现实中的恋人。

两人互加微信,多次线下见面。确定关系后,杨某与王先生联系更加频繁,每天能发来一两百条消息,暧昧话语之外,常常还夹着守塔、打PK等要钱请求。王先生也从普通观众变成直播间榜一,打赏金额一路往上冲。

数据显示,他连续5个月单月充值超过100万元,最高一个月打赏340多万元。两年时间里,充值超过7500次,实际打赏44万余次,累计金额超过1700万元。这样的频率和数额,已经很难用普通看直播消费来解释了,问题也随之出现,平台为什么没有发现异常,妻子又能不能把钱追回来?

事情败露后,王先生与杨某断了联系,选择回归家庭。他一方面承认自己做错了,另一方面认为自己是受杨某诱导才不断花钱,还把责任指向直播平台,认为平台面对高频大额消费,既没有提醒,也没有设置限额。

妻子没有只找女主播算账,而是把杨某、她的经纪公司和直播平台一起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共同返还一半打赏款。这个诉求背后有两个争议,婚外关系中的大额转账算不算有效消费,平台对异常打赏又该承担多少责任?

庭审中,法院把双方关系前后的时间线分开处理。确立恋爱关系之前,王先生的打赏属于直播间消费,法院没有支持返还。关系确定之后,钱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不再只是为了观看表演,而是和维系婚外不正当关系联系在一起。

按照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简单说,法律不会替一段违背婚姻义务的关系保驾护航,也不会认可用巨额打赏维持这种关系的全部支出。那主播主动发消息、不断索要打赏,是否就意味着主播一定要把钱全部退回?

法院并没有这样处理。平台分成方式显示,打赏收入中,平台拿60%,主播拿31%,经纪公司拿9%。杨某确实从中获利,也有诱导王先生打赏的行为,但法院最终驳回了妻子针对杨某和经纪公司的返还请求。

原因在于,返还责任不能只看谁拿到了钱,还要看行为性质、证据情况以及各方具体过错。婚外关系本身不等于所有财产往来都能直接追回,恋爱聊天里有暧昧话语,也不代表每一笔打赏都能被法院一概认定无效。

平台的情况不一样。直播间设置了打赏榜单,金额越高,排名越靠前,获得推荐和关注的机会也越多。主播为了排名拉人打赏,观众为了榜单继续加码,平台则按比例直接分走收入,这套机制会不会放大冲动消费?

王先生连续多个月充值超过百万元,打赏次数达到44万余次,平台却没有针对异常金额作出有效提醒,也没有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法院认为,平台作为规则制定者和收益分成方,对这种明显异常的消费行为负有更高注意义务,不能只收钱,却把风险全推给消费者。

最终,法院判令直播平台返还王先生妻子787.5万元,同时驳回了对女主播和经纪公司的相关诉求。这个金额没有达到妻子主张的一半,但已经说明,平台并非对所有打赏都可以置身事外。

直播打赏本身不违法,成年人也要为自己的消费负责。

可当打赏从看节目变成维系婚外关系的工具,当平台面对数百万元异常消费仍然只顾分成,法律判断就不再只是自愿两个字,787.5万元的判决,也让这场直播间里的疯狂消费停在了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