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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徐湖平“南博字画案”,后有贾平凹“延河换刊事件”,表面看一个违法、一个违规,

前有徐湖平“南博字画案”,后有贾平凹“延河换刊事件”,表面看一个违法、一个违规,但内核高度一致:都是利用公共资源与个人声望进行的“权力套现”。

徐湖平案是赤裸裸的“监守自盗”。他违规签批将馆藏《江南春》图卷等珍贵书画调拨至自己兼任法人的文物总店销售。价值近亿的国宝以6800元“白菜价”流出,本质是利用文物管理权直接变现,属于典型的国有资产流失。

贾平凹案则是隐蔽的“文化僭越” 。他出任《延河》主编后,将沿用近60年的毛体刊名换为自己题字并附落款印章。正如批评者指出其书法价值“99%来源于名气”,(书法价值,在书法界和社会的认知与评价相距太远,典型的精英阶层推崇与社会大众脱节),之所以这样,是借官办刊物强化个人品牌。

徐湖平是用权力直接“偷”,贾平凹是用影响力“蹭” 。但殊途同归——都是将公共平台(博物院/官办杂志)异化为个人谋利的工具。徐湖平将国家文物变成家族生意,贾平凹将文学阵地变成个人展台。

若不是偶然曝光(拍卖现身/舆论发酵),这些“收割”仍会悄然继续。“以公济私”便成为本能选择。从博物馆到文学期刊,名人“收割”社会的剧本从未改变,变的只是舞台和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