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咬礁石当岛屿?日本这场国际法碰瓷,真的越看越离谱!
围绕冲之鸟礁的归属和海域权益争议,这段时间的舆论热度一直居高不下,日本这边终于正式出面硬刚,公开否认咱们中国的合法主张,整套操作满满的强行狡辩味道。
7月22日,日媒对外披露了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的公开表态,他直接喊话中方,称我们针对冲之鸟礁的定位和权益主张没有任何依据。
为了给自己的说法撑场面,日本还搬出了两套所谓的“硬核证据”,看着有模有样,实则根本经不起推敲。
我觉得日本这波操作纯属自顾自瞎掰、疯狂偷换概念,说白了就是玩文字套路耍小聪明,就想靠着话术硬生生抢走大片公海的相关权益,打的什么小算盘一眼就能看穿。
木原稔对外的那套说法根本站不住脚,拿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选择性解读,一口咬定冲之鸟礁算得上岛屿,凭此索要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管辖权限。
分明是掐着法条只挑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讲,标准全由日本自己说了算。
日方搬出 1931 年日本内务省的内部文件更是离谱,拿一份快百年的老旧内部通知说事,宣称长期管控就能敲定礁石属于岛屿,所有法理权益归日本所有。
自家早年的内部文件根本不算国际凭证,拿这个当依据实在牵强,但凡不了解来龙去脉的普通人,很容易被日方拼凑出来的这套话术忽悠住。
可只要捋清国际法规则和礁石真实情况就能发现,日本从头到尾都在玩话术套路,借着各种歪理企图圈占公海,小心思摆得明明白白。
但稍微懂点国际法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来,这就是赤裸裸的断章取义,专门挑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套用,不利的规则直接选择性忽略。
我认为评判这件事的核心标准,从来不是日本的单方面说辞,而是全球通用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权威准则,不是某个国家能随意篡改的。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21 条清晰区分岛屿与岩礁:岛屿需高潮时露出,可让人长期居住、拥有自给经济,岩礁则不能划定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
冲之鸟礁涨潮仅两块礁石露出,总面积不足 10 平,缺淡水、土壤、植被,无法住人,属于岩礁。
在我看来,这种地理条件,妥妥就是公约定义里的岩礁,半点岛屿的属性都沾不上边。
日本硬要把礁石包装成岛屿,说白了就是想空手套白狼,靠着两块小石头,圈住周边大片公海资源和海域权益,这跟强盗式的碰瓷有什么区别?
再聊聊日本拿出来的两大依据,漏洞更是一抓一大把,他们反复套用海洋法公约,却刻意回避核心判定条款,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片段,这种选择性用法,本身就不被国际法认可。
我觉得最离谱的,就是日本拿1931年的国内文件当国际法理依据,要知道这份通知只是日本自家的行政规定,只在日本国内生效,压根没有国际法律效力。
我觉得判定海洋权益只认当下通行的国际法,不能拿日本近百年前的内部文件当依据,它想用本国旧规定压过全球通用法则,实在离谱。
日本心里清楚这套说法没有法理支撑,却依旧不肯松口,说到底是巨大利益在作祟。
一旦冲之鸟礁被算作岛屿,日本就能拿下几十万平方公里海域,坐拥海量渔产、海底矿产,海上活动空间也会大范围拓宽,好处多到让人眼红。
我觉得日方不断扯皮狡辩,也是在试探周边各国底线,它靠着不停造势、歪曲事实搅乱舆论,企图长年累月洗脑大众,让不合理的要求慢慢被默认。
我认为这就是典型的颠倒黑白耍套路,靠着反复炒作浑水摸鱼。
不少国家都用过这种手段,靠着长期歪曲事实,妄图把不合规矩的贪心诉求硬生生变成既定事实,这套投机的把戏真的被反复使用。
咱们中国从始至终的立场都清晰且坚定,完全贴合国际法要求,我们从不否定日本对冲之鸟礁本身的管控,但坚决不认可其岛屿属性,更不会承认日本私自划定的专属经济区。
我觉得我们后续在这片公海海域的正常航行、军事训练等活动,完全符合国际惯例,没有任何问题。
公海是全人类的共同海域,不是日本自家的后花园,不是他们单方面划个圈,就能禁止其他国家正常活动的。
网上也有不同声音,有人觉得没必要和日本过度掰扯,免得激化矛盾,但我始终认为,海洋权益从来都是寸土必争,一旦我们退让,就会让对方得寸进尺,后续还会在其他海域挑起更多争议。
适当的强硬回击,不是主动挑事,而是守住自己的合法底线,维护国际海洋秩序的公平公正。
目前来看,日本的单方面狡辩,改变不了冲之鸟礁是岩礁的客观事实,也撼动不了国际法的权威判定,这场法理博弈里,日本从一开始就不占理,所有说辞都是自欺欺人。
我相信后续我们依旧会坚持立场,持续在相关公海海域开展合法活动,稳稳守住自身正当权益,也帮国际社会守住公平的海洋规则,不会让日本这场无理的国际法碰瓷,占到半点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