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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22 日,深圳罗湖海关对外通报一起违规携带活体水生生物入境

2026 年 7 月 22 日,深圳罗湖海关对外通报一起违规携带活体水生生物入境案件,一名男性旅客用红蓝两只保温杯藏匿 3 条境外活鱼闯关,其中 2 条兰氏长鲈属于国内无自然分布记录的外来物种,查获后海关已对涉案鱼类作专业处置,同步开展普法警示。

事发当日白天,罗湖口岸入境大厅旅检通道,这名男性旅客从境外过关进入海关监管区域,全程没有主动申报携带活体水产。排队过程里他一直低头盯着手机,脚步刻意往远离关员的一侧挪动,神色躲闪,反常举动立刻引起现场关员警觉,当即上前将其拦截,要求配合开箱查验随身行李。

工作人员检查旅客随身两只保温杯,蓝色杯内装有水体,浸泡 2 条活体鱼;红色保温杯同样注水存放 1 条活鱼,合计 3 条活体长鲈。为确认鱼种风险,海关第一时间将鱼类送检至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专业鉴定结果在 7 月 22 日同步出具,3 条鱼分别是 1 条荒贺式长鲈、2 条兰氏长鲈。鉴定报告显示,兰氏长鲈此前在内地水域从未出现过野外记录,属于高风险外来水生物种。

据海关工作人员介绍,这类境外鱼种一旦流入国内河湖海域,缺少自然天敌,会抢夺本土鱼类食物与生存空间,还可能携带境外未知寄生虫、水生病菌,极易破坏本土水域生态平衡,造成不可逆的生物安全隐患。

现场执法人员向该旅客宣讲相关法规,告知依据《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未经审批严禁私自携带活体鱼类入境,藏匿闯关逃避查验还会面临罚款。目前涉案 3 条活体鱼类已由海关检疫部门按规范做无害化处理,该旅客相关违规行为后续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海关同时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观赏鱼、异宠等活体动植物不能私自随身带入境内,如需引进相关水生生物,必须提前办理官方检疫审批手续,通关主动申报,切勿心存侥幸藏匿违规物品。


信息来源:海关发布、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