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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眼中的庭审闹剧:法庭不是秀场,眼泪换不来证据 各位老铁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

律师眼中的庭审闹剧:法庭不是秀场,眼泪换不来证据

各位老铁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姗姗,刚刚看到刘乃嘉律师发文,感觉故事有戏。

今天咱们聊一个挺有意思的话题。最近在圈内流传一段庭审SP,我们的一位律师,看到一个当事人,在法庭上那是又抹眼泪又拍桌子,一边求同情一边造Yl。说实话,作为律师,刘老师看完之后心里很不是滋味。

法庭是什么地方?是讲证据的地方,不是比谁嗓门大、谁眼泪多的竞技场。你哭得再伤心,证据链不完整,法官也不会买账。你喊得再凶,法律条文摆在那,不会因为情绪激动就改判。

更有意思的是,这位女人在庭上被对方律师几句话点破要害,当场就绷不住了。事后呢?跑到网上又是发SL又是写小作文,试图用YL来翻盘。这操作,说实话,有点low。

律师这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法庭上的事,在法庭上解决。输赢都要体面。你赢了,靠的是ZY和证据;你输了,也得认,因为这是法治精神的基本要求。

但有些人偏偏不信这个理,庭上装怂,庭下装横。被律师当众指出逻辑漏洞,不反思自己准备不足,反而觉得自己丢了面子,非要到网上找补回来。何必呢?

更让人看不懂的是,某些女人明知自己的理亏,还要硬撑,甚至冲到前面去“打仗”。打赢了算你的,打输了谁人背锅。这种操作,既不负责任,也不ZY。

所以我想说的是,无论是做律师还是做人,都要记住一句话:事实胜于雄辩,证据大于眼泪。 靠情绪bJ赢不了官司,靠网暴抹黑换不来尊重。

那些把法庭当秀场、把网友当枪使的人,Z终只会把自己的人设搞得稀碎。法律这条路,走得稳比走得快重要,走得正比走得远重要。
姐姐们,你们猜刘乃嘉律师发文是哪个案件当事人啊哈哈
我相信答案在我开庭感受 们心里了,不管你是十八条街还是58条街还是大长腿小长腿,我们的刘乃嘉律师坐在哪里只讲证据JF律,有本事这赢了再网上得瑟吧…


好了,今天就跟大家聊到这。如果你也认同我的观点,点赞转发支持一下。咱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