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位姓洪的男子,在台球厅里伸手,在女助教屁股上拍了一下。就这一下,把自己拍进了拘留所。
你可能觉得这是小事?但人家女助教不这么认为。事发之后台球厅负责人调解,女助教原先提出5000赔偿,后来降到2000元,但要求当日结清。洪先生身上没钱,要求写欠条,发工资了再给。女助教不愿意,就选择了报警。警察来了之后调查取证,认定洪先生这是猥亵,依法行政拘留。可这位洪先生觉得特委屈,他说了什么?他说:“我是熟客,我在这花了上万块,我跟她关系很熟啊。”他还说:“她在微信上给我发过打屁股的表情包,我还叫她宝贝她也没反对,这不就是默认了吗?”他甚至觉得,自己提前在微信上说过“我要打你屁股了”,这就叫“预告”,不算偷袭,更不算违法!
熟人之间,开个玩笑也不行吗?还真不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猥亵他人的,处拘留。而在法律实践中,判断一个肢体接触是否构成猥亵,最核心、最唯一的标准,就是是否“违背他人意志”。什么意思?就是不管你们之前聊得多热络,不管他花了多少钱,不管微信上发过什么表情包,只要在肢体接触发生的那一刻,女方内心是不愿意的、拒绝的、感到被侵犯的,那就违背了她的意志。法律不承认“默认”,更不承认“我以为她同意”。沉默不等于同意,暧昧回应也不等于同意,职业性的礼貌微笑更不等于授权。所谓的“提前预告”,恰恰证明他明知这个动作越界,却仍然去做了。所以,警方的处罚没有任何问题。
可除了法律之外,还有现实问题。从现实的角度出发,男人为何找女助教,以及为何乐意花钱,说白了不就那点小心思。我不是为这个男子洗白,我只是讲一个现实情况。女助教不可能不知道,男子的那些花花肠子,就算意识不到,从暧昧聊天中也可以感受出来。可她为何还愿意继续聊下去?说白了无非是因为利益而已。包括从后边她要赔偿,也是可以看得出来的。所以我想强调的观点是,如果是正人君子,那就划分好界限,如果是为了利益,就别拿所谓做幌子。
现在她一言不合掀了牌桌,其实就已经坏了行业规矩。这家台球厅能不能继续下去,我是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她以后再想要在这行工作,估计就没那么简单了!最后我想对这个哥们说的是,有这一万多块钱,你干掉其他的不好吗?现在打了水漂不说,还失去了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