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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心病狂!”7月20日报道,广东,一男子坐顺风车时,喜欢上了女司机,他展开猛烈

“丧心病狂!”7月20日报道,广东,一男子坐顺风车时,喜欢上了女司机,他展开猛烈追求,但女司机并不喜欢他,男子因爱生恨,竟拿刀捅刺女司机,随后泼硫酸,经鉴定,女司机为重伤二级,不仅毁容,还造成终身残疾!法院:死刑!
 
这起案子,终于画上了句号。2026年7月20日,被害人兰晴接到了佛山中院的通知——41岁的韦某某已被执行死刑。凶手伏法,可兰晴的人生,却再也回不去了。
 
故事要从2022年说起。兰晴是广西人,1991年出生,当时在佛山南庄一家瓷砖店上班。那年,她和表姐从老家开车来佛山,接了一个顺风车的单子,乘客就是41岁的韦某某。在车上聊天时,韦某某得知兰晴是单身,便动了心思。
 
兰晴后来接受采访时说,她和韦某某并无太多交集,也无经济往来。她曾多次明确拒绝韦某某的追求,但韦某某“死缠滥打”,一直骚扰她。他不光经常去兰晴工作的瓷砖店找她,还喜欢趴在她的车窗边“堵她”。兰晴尝试让同事去劝过,没有任何效果。
 
2023年2月3日,兰晴实在不堪其扰,第一次报警求助。但报警没能阻止韦某某。
 
真正的噩梦发生在2023年2月15日。那天上午,兰晴再次前往当地派出所报警。民警告诉她,如果韦某某再来骚扰,会带他回派出所处理。当天下午3点左右,韦某某果然又来了。兰晴很害怕,让同事帮她报警。民警到场处理,韦某某当场表示配合。但警察前脚刚走,他后脚就留在了现场。
 
一个小时后,惨案发生了。
 
下午4时许,韦某某进入兰晴所在公司的一层展厅——他随身藏着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和硫酸。他持尖刀捅刺兰晴的头面部、胸腹部等部位,整整数十刀。
 
兰晴的同事合力将他赶出展厅,他居然又返回,将硫酸泼向兰晴的面部等部位。同事再次将他赶出并关上玻璃门,韦某某竟跑到附近餐饮店厨房拿了两把菜刀返回,破坏玻璃门后进入展厅,不顾阻拦继续用菜刀砍了兰晴数刀。
 
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从尖刀到硫酸再到菜刀,三波攻击,每一次都在升级,每一次都在往死里整。直到被兰晴的同事再次阻止,韦某某才停止行凶。
 
兰晴被紧急送医,命保住了,但代价太过惨重。她昏迷了近一个月才苏醒。全身大面积烧伤,面部毁容,眼睛视力受损,耳朵被粘连,肺部曾被捅致大出血。最严重的是双手——被硫酸严重腐蚀,皮肉筋血管受损,从大腿取皮移植。
 
兰晴自己形容:“我的手被硫酸腐蚀了,硫酸好厉害,像烧烤一样烤熟了。”目前双手只有骨头和疤痕,“很僵硬,就像煮熟的鸡爪一样,无法伸直,也无法握拳”。
 
经鉴定,兰晴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她终身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我连筷子都拿不动,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了,连开瓶水喝都喝不到。”她说自己“没有一处是原装的了”。她无法接受自己残疾又毁容的现实,经常以泪洗面,头发都熬白了。“如果可以选择,我都不想醒过来,这不是人能扛得住的。”
 
可她还有母亲要照顾——父亲2022年刚走,她不想让母亲再承受一次失去。
 
2024年3月,佛山中院对韦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韦某某仅因追求被害人未果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虽未造成被害人死亡后果,但鉴于其在公共场所不顾现场群众阻止,对被害人先持尖刀捅刺,后又泼洒硫酸,再用菜刀砍击,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韦某某虽有犯罪未遂、坦白及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等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韦东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韦某某提起上诉。2024年9月,广东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人可能会问:被害人没死,为什么判死刑?法院给出了明确的回答——犯罪未遂不等于可以轻判。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死刑是唯一的选择。
 
可对兰晴来说,死刑并没有带来真正的解脱。她在接受采访时说:“一审下来的时候,我知道他早晚会死的。
 
但是死刑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而我却要拖着个残缺的身体,苟延残喘地活着。”收到通知的那一刻,她说确实有一种“活过来了”的感觉——“我终于为自己讨回公道了,我报仇了。”可紧接着又说:“感觉也快乐不到哪里去,因为他也没有钱赔给我,我也伤成这个样子,好不起来。”
 
她已经花费了100多万元进行治疗。目前回广西老家由母亲照料,申请了低保,但远远不够。她曾和律师两次前往韦某某家中协商赔偿,但对方家庭贫困,父亲年迈,靠砍柴种红薯为生。“他们家人看到我的伤都害怕了。”
 
这起案子让人不寒而栗的地方在于——它太普通了。不过是一趟顺风车,不过是一次正常的拒绝。一个女性,只是在合法合规地做自己的事情,只是在行使自己说“不”的权利,却要付出终身残疾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