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佛山的一起案件,15岁女孩报复父亲包“二奶”,诬告遭其性侵。父亲被羁押300多天,开庭前女孩翻供。(本案重要证据之一,处女膜完整)
“我报案是为了报复父亲。因为父亲经常为了一点小事打我妈妈,有时还打我骂我。后来他又跟另一个女人好,要跟我妈离婚。”(女孩父母离异,父亲合法再婚多年,女孩误以为父亲包二奶)
女孩口述➕同学口述,陪同报案的2名同学称,她曾多次讲过遭其父亲性侵。次日男子被刑拘。
男子被羁押后,想不明白女儿为何如此对他,无法面对被女儿诬告的现实,万念俱灰,很快做出了有罪供述。(女孩第二天曾撤案,但此时男子已认罪)
尽管女孩父母已离婚,但其母亲坚信前夫不会做这种事,于是聘请律师准备为前夫做无罪辩护。多次奔波于各部门,积极寻求帮助。
成功撤诉原因●女孩翻供,手写证明●鉴定处女膜完整●报警第二天曾撤案●女孩多次改口供,反反复复●无物证,仅有口供●前妻坚定支持,为其奔走求助
最终,公诉机关撤诉,女孩诬告时未满16周岁不追究刑责。男子被羁押300多天,失去工作,原谅儿女同时也反思自己的教育,远走珠海打工。(男子原身份,佛山某公司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