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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广东东莞,一女子躺在床上沉沉睡去,一场过火面积仅有一平米的大火骤然爆发

警钟长鸣!广东东莞,一女子躺在床上沉沉睡去,一场过火面积仅有一平米的大火骤然爆发。她忍着钻心剧痛冲出火海,全身烧伤落下多重伤残。谁也想不到,酿成这场悲剧的元凶,竟是人人日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据媒体7月22日报道,陈小姐在某电商平台上买了一部智能手机,买来后一直正常用着,可谁能想到,这手机居然是个潜伏的“定时炸弹”。
 
那天陈小姐躺在床上,她和往常一样,一边给手机充电,一边刷着短视频,刷着刷着,眼皮打架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结果呢?正在充电的手机电池突然发生热失控,瞬间起火!那火势,那叫一个猛烈,直接把床铺和周围的易燃物全点着了。
 
陈小姐是被活活疼醒的,她咬着牙、忍着剧痛从火海里逃了出来,这一烧,可把人给毁了。
 
经司法鉴定,陈小姐不仅双手、躯干、四肢大面积烧伤,甚至连面部也遭了殃,直接构成了两处六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十个手指头没有一个是完整的!
 
光是首期的治疗费就花掉了30多万,后期的康复治疗更是个无底洞,陈小姐一气之下,把手机销售商王某、出租屋房东还有二手房东刘某全给告上了法庭,索赔118万。
 
案子闹到法院,法院核定的总损失是105万多元,责任划分上,判定陈小姐自己承担40%的责任,手机销售商王某承担60%的责任,得赔63万多,二手房东刘某在10%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我认为,法院判陈小姐自负40%的责任,不仅合理,更是给咱们所有“低头族”下的一剂猛药。
 
咱们平心而论,现在谁不是手机不离手?但是,明知道手机在充电,还躺在床上、在易燃的被褥旁边长时间使用,甚至充着电睡过去,这本身就是对自己生命安全极大的不负责任。
 
手机说明书里一般都会写着避免充电时过度使用,这是基本常识,所以,我认为这40%的责任判定,是用血淋淋的教训提醒大家:别再躺在床上彻夜充电、边充边玩了!
 
而那个销售商王某呢,也是一肚子委屈,提起上诉,嘴里嚷嚷着程序不公,他觉得,这手机电池热失控是生产商制造的问题,法院怎么不把生产商拉进来当被告?
 
凭什么让我一个卖手机的背这个大锅?要求二审法院改判他无责。
 
依我看,王某这想法完全是在法律面前耍小聪明,咱们民法典里写得清清楚楚,产品缺陷造成损害,受害人既可以找生产商,也可以找销售商。
 
消费者直接起诉销售商,那是人家的法定权利!为什么法律要这么规定?因为很多时候,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厂家是谁、厂址在哪,如果非要消费者先去跨省、甚至跨境起诉生产商,那这维权成本得高到什么程度?
 
所以,法院直接判销售商赔偿,是效率最高、最能保护弱者利益的做法。
 
至于你王某觉得委屈,很简单,你先老老实实把钱赔给陈小姐,然后再去起诉你的上游生产商追偿,这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逻辑。
 
而对于小商家来说,一定要吸取王某的教训,进货渠道必须要正规,每一笔进销台账、发票合同都必须保存完好。
 
别以为只要卖出去就跟自己没关系了,如果你没有完整的台账,不仅要面临巨额赔偿,连事后向厂家追偿的证据都拿不出来,到时候真就是哑巴吃黄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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