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峙一生从不抽烟、不喝酒,也不参加赌博,但他却经常利用其太太同所部的军需处长、会计科长等串通一气,策划搞钱。从1928年起,他先后南京、上海、蚌埠、新浦、汉口、长沙、南昌、吉安、九江等处购买了大批房产、地皮和盐井盐田,价值约五百万元(现洋)以上。
在民国国民党高级将领群体里,刘峙是一个很有反差感的人。那时候很多带兵军官应酬繁多,不少人沾染烟酒赌博的习气,很容易留下受人诟病的把柄。刘峙刻意远离这些嗜好,在外人眼中,生活作风十分克制,很难让人联想到贪腐。
他心里十分清楚,身为高级将领,如果亲自出面敛财,风险极高,一旦被检举,前途尽毁。于是他把灰色事务全部交由妻子杨庄丽打理,所有购置的不动产,大多登记在妻子名下,或是使用化名,以此规避追查。
军队日常发放军饷、物资采购、经费申报当中,存在不少可操作空间。他安插在部队的军需人员、会计借着职务便利,暗中操作,源源不断聚拢财富。这套运作模式持续多年,很少出现纰漏。
五百万现洋,在当年是一笔极其庞大的资产。手握充足资金之后,刘峙没有囤积现金,持续在国内多个城市布局不动产。城市商铺住宅、交通沿线土地,还有收益稳定的盐井、盐田,都被他陆续购入。
令人唏嘘的是,苦心经营多年的庞大资产,最终没能守住。解放战争局势转变之后,刘峙辗转香港、印尼漂泊。大量产业来不及处置变卖,多年积攒的家底持续损耗。曾经坐拥巨额不动产的上将,晚年只能依靠教书维持生计。
外在的自律,并不代表内心没有贪欲。刘峙能够管住烟酒赌博,却难以遏制聚敛财富的想法。朴素的生活表象,成为一层遮掩自身敛财行为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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