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乐山发生了一起钢珠伤人事件,把广场舞扰民的老问题又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深夜的广场上,正在跳舞的多名大妈突然被不明来源的钢珠击中,身上多处淤青了,有人当场倒地;领舞的于大爷称钢珠擦着自己耳边飞过,险些击中头部,现场事后共找到22颗钢珠,还有人听到了类似枪响的声音。受惊的广场舞队伍当场解散,再也不敢深夜出来跳舞,于大爷更是愤怒喊话:“有本事明着来”。
目前,案件尚未有突破性进展:事发广场属于监控盲区,深夜没有目击证人,线索极少,警方接警后暂未找到有效信息。律师也明确表态,若查明是居民恶意伤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只是定罪必须有充分证据支撑。
事件背后的矛盾其实并不复杂:这次被袭击的广场舞队伍,领舞于大爷特意购置了4个高音喇叭,长期深夜高音量播放音乐跳舞,周边居民多次沟通劝阻都没有效果,矛盾早已不断激化,此次伤人事件更像是长期不满的极端爆发。不少网友对此的态度也十分矛盾:一边觉得深夜噪音扰民在先,袭击者恐怕是“忍无可忍”;一边又明确反对以暴制暴,认为伤人行为绝不可取。
这件事最值得深思的地方,恰恰在于它的“典型性”:广场舞噪音扰民几乎是全国各个小区都可能遇到的公共生活难题,而当正常的沟通渠道失效、矛盾长期得不到疏导时,原本的邻里摩擦就很容易滑向极端。领舞的于大爷觉得委屈,觉得有矛盾可以明说,不该下“暗手”,可他或许忘了,此前周边居民的一次次劝阻,本来就是大家“明着来”的尝试,只是这些声音被4个高音喇叭的音乐盖了过去,没人听得见而已。那些不堪噪音困扰的居民当然有错,不管有多大的不满,动用钢珠伤人都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必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可这起事件本不该走到这一步:如果广场舞队伍能早一点控制音量、遵守活动时间,如果物业、社区能早一点介入调解,或许就不会走到伤人的地步。
公共空间的相处,从来没有“只考虑自己”的道理。跳广场舞是健身娱乐的权利,可周边居民享受安静休息的权利同样需要被尊重。我们总说文明共处是解决邻里矛盾的核心,这份文明从来不是单方面的要求:它是跳舞的人主动把音量调小、不在休息时间活动的自觉,也是遇到矛盾时大家坐下来沟通、找第三方协调的理性,更是规则层面明确的边界,哪些时间可以活动、音量不能超过多少、扰民了会有什么处罚,只有把这些都捋清楚,才不会让不满在暗处发酵,最后酿成伤人又害己的双输结局。